請選擇分支計畫:
資料來源:02.雲林縣政府-115預算(案)第875頁
預算機關
雲林縣政府
承辦單位
文化觀光處-展覽藝術科
預算金額
32,352,000 元(
計畫內容
 1.文化觀光處展覽館管理,辦理美術展覽及推廣活動。2.雲林布袋戲館業務。 3.辦理公共藝術審議業務。 4.雲林縣地方文化館推動業務。
預期成果
 1.培養民眾對文物美術之欣賞興趣,並以提升美學生活內涵。2.提供縣民優質藝術展演空間,傳承推廣在地特色文化,提升藝文素養。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5預算
1000 人事費 縣庫負擔101,000元 101,000
1040 加班費 101,000
例假日各館室開放,工作人員及展覽業務活動加班。(詳見
人事費分析表)
1 101,000 101,000
2000 業務費 縣庫負擔20,752,000元,收支併列2,630,000元(中央補助
2,630,000元)
23,382,000
2009 通訊費 93,600
辦理雲林文化藝術獎、兒童美展、雲林布袋戲館、展覽館及
展覽藝術相關等公文、請柬、
郵資及電話費。
1 93,600 93,600
2021 其他業務租金 430,000
展覽館導覽及事務設備租賃費用。 1 430,000 430,000
2027 保險費 129,000
美術、工藝、攝影、雲林布袋戲館等展覽品保險費 1 129,000 129,000
2033 約用人員酬金 1,240,216
展覽館2名約用人員保險費。 2×12 人×月 5,367 128,808
展覽館2名日僱約用人員薪資及年終獎金。 2×13.5×25 人×月×天 1,520 1,026,000
展覽館2名約用人員勞工退休金。 2×12 人×月 2,292 55,008
約用人員2人未休假工資。(依勞動基準法規定) 1 30,400 30,400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257,500
雲林文化藝術獎、兒童美展、展覽館、雲林布袋戲館、公共
藝術及展覽藝術相關業務等評
審、出席、審查、交通費。
63 人次 2,500 157,500
辦理藝術家、藝術團體、大專院校展覽活動評審、出席、審
查、交通費。
40 人次 2,500 100,000
2039 委辦費 13,317,000
辦理雲林縣藝術家接力展業務。 1 500,000 500,000
辦理藝術家、藝術團體、大專院校展覽活動策劃、執行、交
流、推廣活動、 藝陣文化祭
活動、成果專輯印製、保險、
保全等。
1 6,500,000 6,500,000
流動藝術饗宴系列展演活動。 1 2,500,000 2,500,000
委託辦理114年度雲林縣博物館及地方文化館深耕計畫。
(文化部114.05.27文源字第
1143015159號函補助150萬
元,縣配合款16萬7,000元)(縣
議會114.08.05雲議議教20字第
1141600216號函同意墊付)
1 1,667,000 1,667,000
展覽館典藏品盤點及數位建檔 1 2,000,000 2,000,000
地方文化館及展覽館數位導覽。 1 150,000 150,000
2051 物品 153,180
辦理兒童美展、雲林文化藝術獎、雲林布袋戲館及展覽藝術
相關等業務所需文具、墨水
匣、紙張、衛生紙類、清潔用
品、燈具、掛具等。
1 153,180 153,180
2054 一般事務費 6,679,195
辦理展覽館、本縣藝文策展活動之印刷、照片、材料、請
柬、卡片、文宣、海報等相關
支出。
1 208,395 208,395
辦理雲林文化藝術獎及兒童美術比賽頒獎典禮系列活動。 1 1,480,000 1,480,000
辦理雲林文化藝術獎及展覽活動之茶點、茶葉、飲料、印
刷、照片、材料等。
1 64,800 64,800
辦理雲林文化藝術獎、雲林兒童美展印製專輯及雲林縣兒童
美術比賽用紙、獎狀印刷等。
1 400,000 400,000
辦理兒童美展、雲林文化藝術獎徵選及展覽藝術相關工作誤
餐及會議餐點。
40 100 4,000
辦理雲林布袋戲館業務費用。 1 3,000,000 3,000,000
辦理展覽館、本縣展覽藝術主題特展及巡迴展活動之開幕活
動、展覽佈置、印刷、照片、
材料、器材設備租賃等。
1 265,000 265,000
辦理114年度雲林縣博物館及地方文化館深耕計畫印刷、環
境布置、展演活動舉辦等相關
支出。(文化部114.05.27文源
字第1143015159號函補助113
萬元,縣配合款12萬7,000元)
(縣議會114.08.05雲議議教20
字第1141600216號函同意墊
付)
1 1,257,000 1,257,000
2069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996,000
展覽館、合同廳舍、雲林布袋戲館等地方文化館冷氣空調、
展示設施、內外庭院房舍及設
施、公共藝術、水電維修等費
用。
1 996,000 996,000
2072 國內旅費 52,900
縣內會議、活動、洽公等旅費。 2×7 人×天 350 4,900
縣外會議、活動、洽公等旅費。 4×12 人×天 1,000 48,000
2081 運費 33,409
展覽品接送搬運費。 1 33,000 33,000
配合預算編列增列進位數。 1 409 409
4000 獎補助費 縣庫負擔3,529,000元,收支併列5,340,000元(中央補助
5,340,000元)
8,869,000
4020 地方政府對下級政府之補助 220,000
補助各鄉鎮市公所辦理114年度雲林縣博物館及地方文化館
深耕計畫。(文化部114.05.27
文源字第1143015159號函)(縣
議會114.08.05雲議議教20字第
1141600216號函同意墊付)
1 220,000 220,000
4025 政府機關間之補助 948,000
補助機關學校辦理114年度雲林縣博物館及地方文化館深耕
計畫。(文化部114.05.27文源
字第1143015159號函補助85萬
元,縣配合款9萬8,000元)(縣
議會114.08.05雲議議教20字第
1141600216號函同意墊付)
1 948,000 948,000
4040 對國內團體之捐助 6,601,000
補助文教、文史、藝文、寺廟、教會、教育等團體辦理展
覽館及其他展覽藝術相關之展
出活動經費。
1 2,000,000 2,000,000
補助文教團體辦理114年度雲林縣博物館及地方文化館深耕
計畫。(文化部114.05.27文源
字第1143015159號函補助427
萬元,縣配合款33萬1,000元)
(縣議會114.08.05雲議議教20
字第1141600216號函同意墊
付)
1 4,601,000 4,601,000
4085 獎勵及慰問 1,100,000
辦理雲林文化藝術獎,獎勵獲獎人1.文學〈2類〉2.表演〈2
類〉3.美術〈5類〉首獎及第
1 1,100,000 1,100,000
二名、第三名獎金。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