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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13.警察局-115預算(案)第88頁
預算機關
雲林縣警察局
承辦單位
防治科
預算金額
3,358,000 元(
計畫內容
 落實警勤區訪查,強化勤區經營,推行社區治安及辦理民防組訓、民防福利互助等工作。
預期成果
 落實警勤區訪查工作,掌握轄區治安狀況,並結合社區治安需求,推行社區警政工作,以維治安。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5預算
1000 人事費 縣庫負擔48,000元 48,000
1040 加班費 48,000
防治業務加班費。(詳見人事費分析表) 1 48,000 48,000
2000 業務費 縣庫負擔3,310,000元 3,310,000
2027 保險費 675,000
民防人員保險費。 900 750 675,000
2033 約用人員酬金 1,117,096
僱用約用人員2名辦理業務酬金。 2×297 人×天 1,520 902,880
僱用約用人員2名勞工退休金政府提撥數。 2×12 人×月 2,292 55,008
僱用約用人員2名政府負擔保險費。 2×12 人×月 5,367 128,808
僱用約用人員2名未休假改發工資(依勞動基準法規定)。 1 30,400 30,400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72,000
辦理各分局民防常年訓練內聘講師鐘點費。 36 1,000 36,000
辦理各分局警察勤務區訪查教育訓練內聘講師鐘點費。 36 1,000 36,000
2051 物品 274,800
辦理社區治安、失蹤人口、警察勤務區訪查等文具紙張及應
勤用品。
1 18,000 18,000
替代役個人寢具及裝備經費。 48 5,350 256,800
2054 一般事務費 1,101,000
民防人員常年訓練誤餐費。 738 100 73,800
辦理社區治安工作、警察勤務區訪查教育訓練、民防業務表
冊印刷、會場佈置及茶水費
等。
1 85,989 85,989
民防人員福利互助費。 900 600 540,000
防治業務刻印費。 1 1,211 1,211
民防人員聯誼費。 800 500 400,000
2072 國內旅費 70,104
洽辦防治業務、參加訓練講習及會議等縣內旅費。 2×54 人×天 350 37,800
洽辦防治業務、參加訓練講習及會議等縣外旅費。 2×11 人×天 1,000 22,000
替代役返鄉旅費。 1 10,000 10,000
配合預算編列增列進位數。 1 304 3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