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A04.中華民國115年度金門縣總預算各機關單位預算案(第四冊)第167頁
預算機關
金門縣衛生局
承辦單位
醫事科
預算金額
352,842,000 元(
計畫內容
 1.加強醫、護政管理,及建立緊急醫療、空中轉診後送救護體系。2.提升地區緊急醫療服務品質。3.辦理整合型心理健康、強化藥癮者輔導處遇等。
預期成果
 提供本縣完善緊急醫療、精神醫療及空中轉診救護體系。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5預算 114預算 114差異 114比例
01 醫政管理 縣款185,233,320元,收支併列167,608,680元 352,842,000 341,355,000 11,487,000 3.37%
1000 人事費 縣款8,418,000元,收支併列8,979,000元 17,397,000 17,071,000 326,000 1.91%
1020 約聘僱人員待遇 12,999,504 12,844,740 154,764 1.20%
精神病人社區資源布建計畫(策略四)-約聘人員1人薪資
520,788元(43,399)(依衛生福利
部114年8月29日衛部會字第
1142460600號函,一般性補助
款520,788元)。
1×12 人×月 43,399 520,788
強化社會安全網計畫-約聘人員16人薪資(含風險加給)
(75,604+68,666+69,366+60,
143+57,137+62,440+57,
837×3+68,424×2+55,
518×2+60,443+53,210+55,
818)(依衛生福利部114年8月29
日衛部會字第1142460600號
函,一般性補助款8,452,000
元、縣自籌款3,358,664元)。
16×12 人×月 61,513 11,810,664
約僱人員1人薪資(5等55,671元)。 1×12 人×月 55,671 668,052 651,816 16,236 2.49%
1030 獎金 1,624,942 1,584,148 40,794 2.58%
約僱人員1人年終獎金(5等55,671元)。 1×1.5 人×月 55,671 83,507 81,477 2,030 2.49%
強化社會安全網計畫-約聘人員16人年終獎金(75,604+68,
666+69,366+60,143+57,
137+62,440+57,837×3+68,
424×2+55,518×2+60,
443+53,210+55,818)(縣自籌
款)。
16×1.5 人×月 61,514 1,476,336
精神病人社區資源布建計畫(策略四)-約聘人員1人年終獎
金(43,399)(依衛生福利部114年
8月29日衛部會字第
1142460600號函,一般性補助
款6,212元、縣自籌款
58,887)。
1×1.5 人×月 43,399 65,099
1035 其他給與 275,200 191,600 83,600 43.63%
約僱人員1人休假補助費。 1×1 人×年 16,000 16,000 16,000 0 0.00%
強化社會安全網計畫-約聘人員16人休假補助費(16,000
×15+3,200)(縣自籌款)。
16×1 人×年 15,200 243,200
精神病人社區資源布建計畫(策略四)-約聘人員1人休假補
助費(縣自籌款)。
1×1 人×年 16,000 16,000
1040 加班費 193,421 393,244 -199,823 -50.81%
應業務需要加班費。 1×10 人×時 200 2,000 2,000 0 0.00%
強化社會安全網計畫-約聘人員16人應業務需要加班費
66,664元(縣自籌款)。
16×21 人×時 198 66,664
精神病人社區資源布建計畫(策略四)-約聘人員1人應業務
需要加班費(縣自籌款)。
1×21 人×時 200 4,200
編列員工未休假加班費。 1 18,557 18,557 18,106 451 2.49%
強化社會安全網計畫-約聘人員16人編列員工未休假加班費
(縣自籌款)。
1 96,000 96,000
精神病人社區資源布建計畫(策略四)-約聘人員1人編列員
工未休假加班費(縣自籌款)。
1 6,000 6,000
1050 退休離職儲金 774,456 591,960 182,496 30.83%
約僱人員1人勞退金。 1×12 人×月 3,500 42,000 31,800 10,200 32.08%
強化社會安全網計畫-約聘人員16人勞退金。(3,828×6+3,
648×5+3,468×4+3,324)(縣自
籌款)。
16×12 人×月 3,650 700,848
精神病人社區資源布建計畫(策略四)-約聘人員1人勞退(縣
自籌款)。 
1×12 人×月 2,634 31,608
1055 保險 1,529,477 1,465,308 64,169 4.38%
約僱人員1人健保。 1×12 人×月 2,800 33,600 32,400 1,200 3.70%
強化社會安全網計畫-約聘人員16人健保(3,702+3,
378×4+3,087+2,942×5+
2,797×4+2,681)(縣自籌款)。
16×12 人×月 3,055 586,560
精神病人社區資源布建計畫(策略四)-約聘人員1人健保(縣
自籌款)。
1×12 人×月 2,124 25,488
約僱人員1人勞保。 1×12 人×月 4,100 49,200 47,400 1,800 3.80%
強化社會安全網計畫-約聘人員16人勞保(4,122+4,113×4人
+4,104+4,099×5人+4,095×4
人+4,091)(縣自籌款)。
16×12 人×月 4,102 787,728
精神病人社區資源布建計畫(策略四)-約聘人員1人勞保(縣
自籌款)。
1×12 人×月 3,907 46,884
調千元尾差。 1 17 17 144 -127 -88.19%
2000 業務費 縣款15,937,320元,收支併列15,972,680元 31,910,000 30,212,000 1,698,000 5.62%
2003 教育訓練費 312,000 522,000 -210,000 -40.23%
配合計畫或業務赴台訓練、研習所需之住宿、交通、報名費
等費用。
20×1 人×次 5,350 107,000 107,000 0 0.00%
精神病病人與照顧者社區服務資源布建計畫(策略四)-相關赴
台參加教育訓練課程報名費、
交通費、住宿費等(縣自籌
款)。 
4×1 人×次 5,000 20,000
強化社會安全網計畫-相關赴台參加教育訓練課程報名費、
交通費、住宿費等(依衛生福
利部114年8月29日衛部會字第
1142460600號函,一般性補助
款100千元、縣自籌款75,000
元)。
9×3 人×次 6,481 175,000
精神病病人及照顧者社區資源服務布建計畫:策略一、二-
相關赴台參加教育訓練課程報
名費、交通費、住宿費等(依
衛生福利部114年8月29日衛部
會字第1142460600號函,一般
性補助款10,000元)。
2×1 人×次 5,000 10,000
2009 通訊費 329,660 379,660 -50,000 -13.17%
數據通訊交換、公務電話、網路及急救無線電通訊、身心障
礙鑑定、交通轉診補助等各項
業務郵資及業務聯繫電話費
等。
12 12,916 155,000 155,000 0 0.00%
強化社會安全網計畫:辦理有關數據通訊交換、網路、通訊等費用(依衛生福利部114年8月29日衛部會字第1142460600號函,一般性補助款42,000元、縣自籌款52,660元)。 12 7,888 94,660
辦理115年幼兒專責醫師制度計畫有關郵資、快遞費、電
報、電話費、數據通訊交換、
網路通訊等費用(衛生福利部
補助收支併列50,000元)。
12 4,166 50,000
辦理114年幼兒專責醫師制度計畫有關郵資、快遞費、電
報、電話費、數據通訊交換、
網路通訊等費用(衛生福利部
補助收支併列30,000元)。
12 2,500 30,000
2018 資訊服務費 191,200 191,200 0 0.00%
資訊設備之保養維修、操作、網站更新維護等服務費用等。 1 141,200 141,200 141,200 0 0.00%
強化社會安全網計畫:資訊設備之保養維修、操作、網站更
新維護等服務費用等費用(縣
自籌款)。
1 50,000 50,000
2021 其他業務租金 95,000 65,000 30,000 46.15%
影印機、軍機場部分土地設置遮陽(雨)棚及家屬休息室土地
等租賃費用。
12 2,916 35,000 35,000 0 0.00%
113年急救站整備及人員訓練計畫辦理活動、會議等場地租
借費用(衛生福利部補助收支
併列30,000元)(金門縣議會113
年12月30日金議事字第
1130300279號函同意墊付)。
12 2,500 30,000
急救站整備及人員訓練計畫辦理活動、會議等場地租借費用
(依衛生福利部114年8月29日
衛部會字第1142460600號函,
一般性補助款30,000元)。
12 2,500 30,000
2027 保險費 60,000 50,000 10,000 20.00%
辦理醫事業務稽查(訪視)、教育訓練(活動)等人員保險。 1 20,000 20,000 20,000 0 0.00%
辦理公益彩券回饋金心理衛生訪視人員執業安全計畫相關訪
視人員執行業務平安險、意外
險等費用(衛生福利部補助收
支併列40,000元)。
1 40,000 40,000 30,000 10,000 33.33%
2033 約用人員酬金 17,106,820 13,153,779 3,953,041 30.05%
約用人員14人(含專約4人)薪資6,629,904元;年終
828,738元。
(34,743+35,006+35,820*2+36,
094*2+36,346+36,616+36,
903*2+42,422*2+44,313+62,
990)
勞保589,200元。(3,100+3,
250*5+3,400*4+3,950*2+4,
100+4,150)
健保333,000元。(1,700+1,
800*5+1,850*4+2,150*2+2,
250+3,100)
勞退金411,000元。(2,100+2,
200*5+2,300*4+2,650*2+2,
750+3,900)
14×12 人×月 52,332 8,791,842
各衛生所協助鄉親轉診赴台就醫交通補助5人
薪資2,006,400元;年終
250,800元。(1,520元*22天)
勞保186,000元,健保102,000
元,勞退金126,000元。
5×264 人×日 2,023 2,671,200 2,564,040 107,160 4.18%
編列員工未休假加班費。 1 104,472 104,472 64,517 39,955 61.93%
應業務需要加班費。 14×4.3 人×時 199 12,000 12,000 0 0.00%
整合型心理健康工作計畫-約用人員2人
薪資1,182,720元;年終獎金
147,840元(50,400+48,160);
勞保96,192元(4,008+4,008);
健保57,372元(2,449+2,332);
勞退71,136元(3,036+2,892);
工資墊償金264元(11+11);
職災補助1,656元(69+69);
(依衛生福利部114年8月29日
衛部會字第1142460600號函,
一般性補助款800,000元、縣
自籌款757,180元)。 
2×12 人×月 64,882 1,557,180
強化社會安全網計畫-約用人員1人
薪資547,500元;年終68,438元
(45,625)。
勞保49,056元(4,088);健保
26,592元(2,216)勞退32,976元
(2,748)(依衛生福利部114年8月
29日衛部會字第1142460600號
函,一般性補助款724,562
元)。
1×12 人×月 60,380 724,562
強化社會安全網計畫-按時計酬人員1人
薪資233,680元(230元*1,016小
時);勞保30,612元(2,551);健
保15,948元(1,329);勞退
19,728元(1,644)(依衛生福利部
114年8月29日衛部會字第
1142460600號函,一般性補助
款299,968元)。
1016 人×時 295 299,968
115年幼兒專責醫師制度計畫約用人員2人:
薪資1,060,968元;年終獎金
132,621元(44,614+43,800);
勞保96,072元(4,088+3,918);
健保52,080元(2,216+2,124);
勞退64,584元(2,748+2,634);
未休假加班費66,473元(衛生福
利部補助收支併列1,472,798
元)。
2×12 人×月 61,366 1,472,798
114年幼兒專責醫師制度計畫約用人員2人:
薪資1,038,264元;年終獎金
129,783元(43,800+42,722);
勞保94,032元(3,918);健保
2×12 人×月 61,366 1,472,798
50,976元(2,124);勞退63,216
元(2,634);
未休假加班費96,527元(衛生福
利部補助收支併列1,472,798
元)。
0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1,820,000 1,812,000 8,000 0.44%
委請專家學者、講師等專業人士相關會議出席費、顧問費及
諮詢等費用。
15×1.013 人×次 2,500 38,000 38,000 0 0.00%
整合型心理健康工作計畫-委請專家學者、講師、專業人士
擔任外聘督導;或辦理審查評
鑑、諮詢、出席會議等出席
費,以及辦理教育訓練或講座
之鐘點費(縣自籌款)。
5×4 人×次 2,500 50,000
精神病病人與照顧者社區服務資源布建計畫(策略四):委請專
家學者、講師、專業人士擔任
外聘督導;或辦理審查評鑑、
諮詢、出席會議等出席費,以
及辦理教育訓練或講座之鐘點
費(縣自籌款)。
3×2 人×次 3,333 20,000
辦理114年幼兒專責醫師制度計畫委請專家學者、講師等專
業人士相關會議出席費、顧問
費及諮詢等費用(衛生福利部
補助收支併列110,000元)。
10×5 人×次 2,200 110,000
辦理115年幼兒專責醫師制度計畫委請專家學者、講師等專
業人士相關會議出席費、顧問
費及諮詢等費用(衛生福利部
補助收支併列150,000元)。
10×6 人×次 2,500 150,000
辦理醫、護政、心理衛生中心及精神衛生、家暴性侵、緊急
醫療救護等講師、助教演講鐘
點費及個案訪視費等。
111×1 人×次 2,000 222,000 222,000 0 0.00%
公益彩券回饋金心理衛生訪視人員執業安全計畫-委請專家
學者、講師、專業人士擔任外
聘督導;或辦理審查評鑑、諮
詢、出席會議等出席費,以及
辦理教育訓練或講座之鐘點費
(衛生福利部補助收支併列
98,000元)。
10×4 人×次 2,450 98,000 58,000 40,000 68.97%
精神病病人與照顧者社區服務資源布建計畫(策略一、二)-委 5×1 人×次 2,000 10,000
請專家學者、講師、專業人士
擔任外聘督導;或辦理審查評
鑑、諮詢、出席會議等出席
費,以及辦理教育訓練或講座
之鐘點費(依衛生福利部114年
8月29日衛部會字第
1142460600號函,一般性補助
款10,000元)。
0
強化社會安全網計畫-委請專家學者、講師、專業人士擔任
外聘督導;或辦理家庭暴力相
對人裁前鑑定、審查評鑑、諮
詢、出席會議等出席費,以及
辦理教育訓練或講座之鐘點
費;緊急精神醫療處置線上諮
詢費(1,000/案)及出勤費(2,500
/案)(依衛生福利部114年8月29
日衛部會字第1142460600號
函,一般性補助款300,000
元、縣自籌款50,000元)。
70×2 人×次 2,500 350,000
急救站整備及人員訓練計畫委請專家學者、講師等專業人士
出席相關會議出席費及審查評
鑑、諮詢等費用(依衛生福利
部114年8月29日衛部會字第
1142460600號函,一般性補助
款360,000元)。
10×15 人×次 2,400 360,000
113年急救站整備及人員訓練計畫委請專家學者、講師等專
業人士出席相關會議出席費及
審查評鑑、諮詢等費用(衛生
福利部補助收支併列400,000
元)(金門縣議會113年12月30日
金議事字第1130300279號函同
意墊付)。
250×1 人×次 1,600 400,000
辦理專業臨時人員招考,聘請專業人士從事命題、監考、閱
卷等所支給之命題費、監考
費;辦理心理諮商與團體輔導
之外聘講師、督導等講師費、
出席費;辦理大型活動聘請醫
師及救護人員所支之出勤費
等。
6×1 人×次 2,000 12,000 12,000 0 0.00%
2039 委辦費 5,100,000 6,199,000 -1,099,000 -17.73%
辦理精神病病人及照顧者社區服務資源布建計畫(策略一、
二)委請民間機構、團體辦
理:精神病病人與照顧者家庭
支持、社區居住及自立生活方
1 5,080,000 5,080,000
案(依衛生福利部114年8月29
日衛部會字第1142460600號
函,一般性補助款5,080,000
元)。
0
委託辦理心理健康促進及委請學術單位等辦理問卷調查、委
託研究、規劃設計、評估、宣
導影音製作等。
1 20,000 20,000 20,000 0 0.00%
2045 國內組織會費 180,000 180,000 0 0.00%
參加醫療衛生行政等相關公會、學會、協會專業組織團體
會費等。
1 150,000 150,000 150,000 0 0.00%
辦理強化社會安全網計畫:參加社工師、心理師、護理師、
職能治療師學會或協會專業組
織團體會費等(依衛生福利部
114年8月29日衛部會字第
1142460600號函,一般性補助
款10,000元、縣自籌款20,000
元)。
1 30,000 30,000
2051 物品 2,070,932 2,934,432 -863,500 -29.43%
辦公事務用品、圖書、報章雜誌、電腦及周邊設備、3C耗
材、油料、衛生醫療物品、水
電用材、防護防疫用品、緊急
醫療救護設備等。
1 212,932 212,932 216,932 -4,000 -1.84%
成立緊急醫療救護站所需之醫療救護用品及設備等。 1 50,000 50,000 50,000 0 0.00%
整合型心理健康工作計畫-相關活動事務用品、圖書報章雜
誌、文具紙張、週邊3C設
備、耗材、宣導品等費用(縣
自籌款)。 
1 100,000 100,000
精神病病人及照顧者社區服務資源布建計畫(策略一、二)相
關活動事務用品、圖書報章雜
誌、文具紙張、週邊3C設
備、耗材、宣導品等費用(依
衛生福利部114年8月29日衛部
會字第1142460600號函,一般
性補助款30,000元)。
1 30,000 30,000
公益彩券回饋金心理衛生訪視人員執業安全計畫-相關活動
事務用品、圖書報章雜誌、文
具紙張、週邊3C設備、耗
1 3,000 3,000
宣導品等費用(衛生福利部補
助收支併列3,000元)。
0
強化社會安全網計畫-相關活動事務用品、圖書報章雜誌、
文具紙張、週邊3C設備、耗
材、宣導品等費用(依衛生福
利部114年8月29日衛部會字第
1142460600號函,一般性補助
款300,000元、縣自籌款
200,000元)。
1 500,000 500,000
辦理114年幼兒專責醫師制度計畫購置辦公事務用品、圖
書、報章雜誌、電腦及周邊設
備、3C耗材、電腦資料處理
費、資料鍵入費、油料、衛生
醫療物品、水電用材、防護防
疫用品、茶水費、布條、訪視
時所需之贈品費用、活動背
板、多媒體製作、場地布置
費、場地清潔費等(衛生福利
部補助收支併列360,000元)。
1 360,000 360,000
急救站整備及人員訓練計畫相關活動事務用品、急救站所需
相關醫療衛材、物品等費用
(依衛生福利部114年8月29日
衛部會字第1142460600號函,
一般性補助款300,000元)。
1 300,000 300,000
113年急救站整備及人員訓練計畫相關活動事務用品、圖書
報章雜誌、文具紙張、週邊
3C設備、耗材、宣導品等費
用(衛生福利部補助收支併列
185,000元)(金門縣議會113年
12月30日金議事字第
1130300279號函同意墊付)。
1 185,000 185,000
辦理115年幼兒專責醫師制度計畫購置辦公事務用品、圖
書、報章雜誌、電腦及周邊設
備、3C耗材、電腦資料處理
費、資料鍵入費、油料、衛生
醫療物品、水電用材、防護防
疫用品、茶水費、布條、訪視
時所需之贈品費用、活動背
板、多媒體製作、場地布置
費、場地清潔費等(衛生福利
部補助收支併列300,000元)。
1 300,000 300,000
精神病病人及照顧者社區服務資源布建計畫(策略四)相關活
動事務用品、圖書報章雜誌、
1 30,000 30,000
文具紙張、週邊3C設備、耗
材、宣導品等費用(縣自籌
款)。
0
2054 一般事務費 3,480,388 3,780,929 -300,541 -7.95%
1.辦理各項宣導、考評、參訪、會議、課程等活動,所需
相關的媒體錄製託播、印刷、
廣告製作刊登等相關費用
420,000元。
2.應業務需要邀請學者專家蒞
金指導等費用100,000元。
3.致贈海巡、陸軍金門地區支
援營、金門守備大隊、空勤總
隊等單位協助轉診病患大小金
門及往返台灣等三節加菜金
300,000元。
4.急重症傷病患及家屬空中轉
診後送前等相關費用40,000
元。
1 860,000 860,000 860,000 0 0.00%
整合型心理健康工作計畫-活動、競賽、抽獎、評比、會
議、教育訓練、立牌設置、印
刷、刊登媒體錄製託播等相關
費用(縣自籌款)。
1 62,820 62,820
精神病病人及照顧者社區服務資源布建計畫(策略四)-活動、
競賽、抽獎、評比、會議、教
育訓練、立牌設置、印刷、刊
登媒體錄製託播等相關費用
(縣自籌款)。 
1 60,000 60,000
公益彩券回饋金心理衛生訪視人員執業安全計畫-活動、競
賽、抽獎、評比、會議、教育
訓練、立牌設置、印刷、刊登
媒體錄製託播等相關費用(衛
生福利部補助收支併列89,000
元)。 
1 89,000 89,000 74,500 14,500 19.46%
精神病病人及照顧者社區服務資源布建計畫(策略一、二)-活
動、競賽、抽獎、評比、會
議、教育訓練、立牌設置、印
刷、刊登媒體錄製託播等相關
費用(依衛生福利部114年8月
29日衛部會字第1142460600號
函,一般性補助款30,000元)。
1 30,000 30,000
辦理強化社會安全網計畫活動、競賽、抽獎、評比、會
議、教育訓練、立牌設置、印
1 908,810 908,810
刷、刊登媒體錄製託播、助理交通費、CIT緊急精神醫療團隊值機費(133,500=假日500元×120天+300元×245天)等相關費用(依衛生福利部114年8月29日衛部會字第1142460600號函,一般性補助款486,470元、縣自籌款422,340元)。  0
急救站整備及人員訓練計畫辦理會議、課程等活動,所需相
關的媒體錄製託播、印刷、廣
告製作刊登、書表或研究報告
之印刷裝訂費、影印費、油
墨、紙張、文具、餐費等相關
費用(依衛生福利部114年8月
29日衛部會字第1142460600號
函,一般性補助款595,000
元)。
1 595,000 595,000
辮理114年幼兒專責醫師制度計畫辦理宣導、會議、課程等
活動,所需相關的媒體錄製託
播、印刷、廣告製作刊登、書
表或研究報告之印刷裝訂費、
影印費、油墨、紙張、文具、
餐費等相關費用(衛生福利部
補助收支併列249,542元)。
1 249,542 249,542
113年急救站整備及人員訓練計畫辦理會議、課程等活動,
所需相關的媒體錄製託播、印
刷、廣告製作刊登、書表或研
究報告之印刷裝訂費、影印
費、油墨、紙張、文具、餐費
等相關費用(衛生福利部補助
收支併列375,000元)(金門縣議
會113年12月30日金議事字第
1130300279號函同意墊付)。
1 375,000 375,000
辮理115年幼兒專責醫師制度計畫辦理宣導、會議、課程等
活動,所需相關的媒體錄製託
播、印刷、廣告製作刊登、書
表或研究報告之印刷裝訂費、
影印費、油墨、紙張、文具、
餐費等相關費用(衛生福利部
補助收支併列249,542元)。
1 249,542 249,542
調千元尾差。 1 674 674 514 160 31.13%
2069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25,000 25,000 0 0.00%
辦公器具及機電設備等所需的保養維修、校正等費用。 12 1,250 15,000 15,000 0 0.00%
強化社會安全網計畫-辦公器具及機電設備等所需的保養維
修、校正等費用(依衛生福利
部114年8月29日衛部會字第
1142460600號函,一般性補助
款10,000元)。
1 10,000 10,000
2072 國內旅費 1,139,000 919,000 220,000 23.94%
奉派赴國內參加會議、觀摩等及講師蒞金等交通、住宿及相
關雜支等差旅費用。
26×1 人×次 6,500 169,000 165,000 4,000 2.42%
整合型心理健康工作計畫-奉派赴國內開會、參加會議、邀
請專家學者、講師蒞金等交
通、住宿及相關雜支費等(縣
自籌款)。 
3×2 人×次 5,000 30,000
公益彩券回饋金補助心理衛生訪視人員執業安全計畫-奉派
赴國內開會、參加會議、邀請
專家學者、講師蒞金等交通、
住宿及相關雜支費等(衛生福
利部補助收支併列20,000
元)。 
5×1.09 人×次 3,669 20,000 30,000 -10,000 -33.33%
精神病病人及照顧者社區服務資源布建計畫(策略一、二)-奉
派赴國內開會、參加會議、邀
請專家學者、講師蒞金等交
通、住宿及相關雜支費等(依
衛生福利部114年8月29日衛部
會字第1142460600號函,一般
性補助款20,000元)。
11×1.074 人×次 1,692 20,000
強化社會安全網計畫-奉派赴國內開會、參加會議、邀請專
家學者、講師蒞金等交通、住
宿及相關雜支費等(依衛生福
利部114年8月29日衛部會字第
1142460600號函,一般性補助
款260,000元、縣自籌款
130,000元)。
10×6 人×次 6,500 390,000
精神病病人及照顧者社區服務資源布建計畫(策略四)-奉派赴
國內開會、參加會議、邀請專
家學者、講師蒞金等交通、住
宿及相關雜支費等(縣自籌
款)。
4×1 人×次 5,000 20,000
辦理114年幼兒專責醫師制度計畫奉派赴國內參加會議、觀 4×4 人×次 6,250 100,000
摩等及講師蒞金等交通、住宿
及相關雜支等差旅費用(衛生
福利部補助收支併列100,000
元)。
0
急救站整備及人員訓練計畫奉派赴國內參加會議、觀摩等及
講師蒞金等交通、住宿及相關
雜支等差旅費用(依衛生福利
部114年8月29日衛部會字第
1142460600號函,一般性補助
款145,000元)。
4×6 人×次 6,041 145,000
113年急救站整備及人員訓練計畫奉派赴國內參加會議、觀
摩等及講師蒞金等交通、住宿
及相關雜支等差旅費用(衛生
福利部補助收支併列145,000
元)(金門縣議會113年12月30日
金議事字第1130300279號函同
意墊付)。
4×6 人×次 6,041 145,000
辦理115年幼兒專責醫師制度計畫赴台訓練、會議、研習、
觀摩等及講師蒞金,所需之住
宿、交通、報名費、相關雜支
等差旅費用(衛生福利部補助
收支併列100,000元)
4×4 人×次 6,250 100,000
3000 設備及投資 收支併列3,085,000元 3,085,000 1,240,000 1,845,000 148.79%
3020 機械設備費 2,785,000 1,240,000 1,545,000 124.60%
購置113年急救站整備及人員訓練計畫所需設備費:護木5組(衛生福利部補助收支併列65,000元)(金門縣議會113年12月30日金議事字第1130300279號函同意墊付)。 5 13,000 65,000
購置113年急救站整備及人員訓練計畫所需設備費:折疊床5組(衛生福利部補助收支併列50,000元)(金門縣議會113年12月30日金議事字第1130300279號函同意墊付)。 5 10,000 50,000
購置113年急救站整備及人員訓練計畫所需設備費:AED(含
貼片、電池)5組(衛生福利部補
助收支併列500,000元)(金門縣
議會113年12月30日金議事字
第1130300279號函同意墊
付)。
5 100,000 500,000
購置113年急救站整備及人員訓練計畫所需設備費:三合一
生理監視器5組(衛生福利部補
助收支併列500,000元)(金門縣
議會113年12月30日金議事字
第1130300279號函同意墊
付)。
5 100,000 500,000
購置急救站整備及人員訓練計畫所需設備費:氧氣製造機5台
(依衛生福利部114年8月29日
衛部會字第1142460600號函,
一般性補助款175,000元)
5 35,000 175,000
購置急救站整備及人員訓練計畫所需設備費:抽氣式骨折固
定器10個(依衛生福利部114年
8月29日衛部會字第
1142460600號函,一般性補助
款200,000元)。
10 20,000 200,000
購置急救站整備及人員訓練計畫所需設備費:發電機5台(衛生
福利部補助收支併列500,000
元)。
5 100,000 500,000
購置急救站整備及人員訓練計畫所需設備費:三合一生理監視器5組(依衛生福利部114年8月29日衛部會字第1142460600號函,一般性補助款500,000元) 5 100,000 500,000
購置急救站整備及人員訓練計畫所需設備費:高壓消毒鍋5組
(依衛生福利部114年8月29日
衛部會字第1142460600號函,
一般性補助款100,000元)。
5 20,000 100,000
購置急救站整備及人員訓練計畫所需設備費:大容量攜帶式電源5組(依衛生福利部114年8月29日衛部會字第1142460600號函,一般性補助款195,000元)。 5 39,000 195,000
3030 資訊軟硬體設備費 300,000
購置急救站整備及人員訓練計畫所需設備費:筆記型電腦6台
(依衛生福利部114年8月29日
衛部會字第1142460600號函,
一般性補助款300,000元)。
6 50,000 300,000
4000 獎補助費 縣款160,878,000元,收支併列139,572,000元 300,450,000 292,832,000 7,618,000 2.60%
4030 對特種基金之補助 80,000,000 80,000,000 0 0.00%
補助金門縣醫療照護發展基金。 1 80,000,000 80,000,000 80,000,000 0 0.00%
4090 其他補助及捐助 220,450,000 212,832,000 7,618,000 3.58%
安寧(病危)返鄉病患(含烏坵民眾)交通費補助21,500,000元及
安息返鄉交通費補助500,000
元。
12 1,833,333 22,000,000 22,000,000 0 0.00%
金門連江澎湖三離島地區航空器駐地備勤計畫(衛生福利部
補助收支併列91,066,000元、
縣配合款12,418,091元)。
12 8,623,674 103,484,091
補助民眾搭乘救護車等費用。 12 125,000 1,500,000 1,500,000 0 0.00%
緊急醫療遠端醫療診視系統及班機後送氧氣瓶等相關費用。 12 1,666 20,000 20,000 0 0.00%
金門地區醫療給付效益提昇(IDS)計畫(112-115年),補助醫
院提供急診醫療、專科駐診醫
師、專科門診檢查等醫療服務
(離島基金補助收支併列
33,277,000元,縣配合款
14,035,100元)。
1 47,312,100 47,312,100
辦理轉診赴台就醫交通費補助計畫,地區居民緊急、嚴重傷
病患及身心障礙者暨隨同家屬
境外轉診赴台就醫交通補助費
(離島基金補助7,595,000元,
縣配合款1,688,000元)。
12 773,583 9,283,000
補助醫師行政相驗費用304,000元。 12 25,333 304,000 304,000 0 0.00%
補助金門縣赴台就醫病患及陪同者住宿費用。 12 141,666 1,700,000 1,700,000 0 0.00%
補助門診掛號費費用。 12 541,666 6,500,000 6,500,000 0 0.00%
辦理轉診赴台就醫交通費補助計畫,地區居民緊急、嚴重傷
病患及身心障礙者暨隨同家屬
境外轉診赴台就醫交通補助
費,地方自辦經費。
12 1,692,666 20,312,000
辦理轉診赴台就醫交通費補助計畫,地區居民緊急、嚴重傷 12 632,916 7,595,000
病患及身心障礙者暨隨同家屬
境外轉診赴台就醫交通補助費
(依衛生福利部114年8月29日
衛部會字第1142460600號函,
一般性補助款7,595千元)。
0
補助辦理家庭暴力及性侵害犯罪加害人評估、鑑定及處遇工
作、身心治療、輔導教育費
用。
 
12 33,333 400,000 400,000 0 0.00%
辦理公益彩券回饋金排除就醫障礙計畫,補助無健保身分者
就醫時之醫療自付費用、健保
欠費等(衛生福利部補助收支
併列39,000元)。
1 39,000 39,000 16,000 23,000 143.75%
調千元尾差。 1 809 809 809 0 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