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A01.中華民國115年度金門縣總預算各機關單位預算案(第一冊)第611頁
預算機關
金門縣政府
承辦單位
社會處-社會救助及社工科
預算金額
59,382,000 元(
計畫內容
 一、計畫內容: 辦理社會福利服務及社會救助等福利措施。
預期成果
 如期完成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5預算
01 救濟業務 縣款37,036,082元,收支併列22,345,918元 59,382,000
1000 人事費 縣款33,000元 33,000
1040 加班費 32,249
業務需要超時加班費 107.496 300 32,249
1055 保險 751
補至千元 1 751 751
2000 業務費 縣款2,712,082元,收支併列1,961,918元 4,674,000
2009 通訊費 6,000
公務用電話、傳真及郵件遞送等費用。 1 6,000 6,000
2033 約用人員酬金 3,907,796
專案約用人員1人薪資及年終獎金。 1×13.5 人×月 37,813 510,476
專案約用人員1人勞保、健 1×12 人×月 8,000 96,000
保、勞工退休金。 0
約用人員2名薪資及年終獎金。 2×12 人×月 41,202 988,861
約用人員2名勞保、健保、勞工退休金。 2×12 人×月 7,550 181,200
專案及約用人員未休假加班費 1 23,613 23,613
約用人員業務需要加班費用。 100 200 20,000
公益彩券回饋金-金門縣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促進就業服
務方案-人力1人薪資及年終獎
金。(依衛生福利部114年3月
21日衛授家字第1140560394號
函,中央補助款592,623元)
1×13.5 人×月 43,898 592,623
公益彩券回饋金-金門縣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促進就業服
務方案-人力1人勞、健保及勞
工退休金。(縣配合款)
1×12 人×月 9,100 109,200
實物給付服務人力計畫-人力1人薪資及年終獎金(依衛生福
利部114年8月29日衛部會字第
1142460600號函,一般性補助
款612千元)
1×13.5 人×月 45,333 612,000
實物給付服務人力計畫-人力1人勞保、健保、勞退(依衛生
福利部114年8月29日衛部會字
第1142460600號函,一般性補
助款72千元)
1×12 人×月 6,000 72,000
公益彩券回饋金-強化金門縣提升社政防救災量能方案-人
力1人薪資及年終獎金。(依衛
生福利部114年3月21日衛授家
字第1140560394號函,中央補
助款592,623元)
1×13.5 人×月 43,898 592,623
公益彩券回饋金-強化金門縣提升社政防救災量能方案人力
1人勞保、健保、勞退。(依衛
生福利部114年3月21日衛授家
字第1140560394號函,中央補
助款72千元)
1×12 人×月 9,100 109,200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100,000
辦理社會救助各項業務委員專家出席費等相關費用。 4 2,500 10,000
辦理社會救助各項業務、活動等講師鐘點費等相關費用。 10 2,000 20,000
公益彩券回饋金-金門縣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促進就業服
務方案-教育訓練講師鐘點
費。(縣配合款)
15 2,000 30,000
公益彩券回饋金-強化金門縣提升攝政防救災量能方案-講
師鐘點費。(縣配合款)
20 2,000 40,000
2051 物品 100,529
辦理社會救助講習、訓練等所需消耗物品、購置電腦及週邊
設備、軟體、文具用品、紙張
書籍、文宣品、實物銀行業務
相關所需用品及災害防救演習
相關物品及各項業務所需辦公
用品及印刷費等相關什項費用
以及實物銀行業務所需物品器
材費用等。
1 100,529 100,529
2054 一般事務費 482,675
1.業務訪視督導及各項救助會議召開等相關費用。
2.邀請專家學者蒞金出席會議
旅費、誤餐費及雜支等相關費
用。
3.購置社會救助相關業務、防
災等相關業務所需文宣DM及
業務宣導品等費用。
1 130,000 130,000
公益彩券回饋金-金門縣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促進就業服
務方案-交通費、住宿費、印
刷費、膳費、甲類專管費等。
(縣配合款)
1 114,782 114,782
公益彩券回饋金-強化金門縣提升社政防救災量能方案-訓
練及活動費等。(依衛生福利
部114年3月21日衛授家字第
1140560394號函,中央補助款
20,672元)
1 237,170 237,170
補至千元。 1 723 723
2072 國內旅費 77,000
派員赴台洽公、會議、講習、 6×1.974358 人×次 6,500 77,000
受訓等公務差旅費用。 0
4000 獎補助費 縣款34,291,000元,收支併列20,384,000元 54,675,000
4020 地方政府對下級政府之補助 1,794,000
健保署補助本縣鄉鎮公所辦理健保業務經費。(依衛生福利
部中央健康保險署114年8月27
日健保承字第1140640739號
函,一般性補助款897千元)
6 299,000 1,794,000
4065 社會福利津貼及濟助 52,881,000
依據社會救助法提供從事以工代賑工作費用。 28×12 人×月 25,541 8,582,000
依據社會救助法提供從事以工代賑工作費用。
(一般性補助款15,482千元)(社
會救助經費)
52×12 人×月 24,810 15,482,000
依據社會救助法及衛生福利部各項社福津貼調整情形,辦理
低收入戶家庭生活扶助每戶每
月6,825元。
12 379,833 4,558,000
依據社會救助法及衛生福利部各項社福津貼調整情形,辦理
低收入戶家庭生活扶助每戶每
月6,825元。
(一般性補助款1,105千元)(社會
福利津貼)
1 1,105,000 1,105,000
依據社會救助法及衛生福利部各項社福津貼調整情形,提供
低收入子女就學生活補助(國
中小以下每人每月提供2,313
元,共計;高中職以上每人每
月提供6,825元,)。
12 564,083 6,769,000
依據社會救助法及衛生福利部各項社福津貼調整情形,提供
低收入子女就學生活補助(國
中小以下每人每月提供2,313
元,共計;高中職以上每人每
月提供6,825元,)。
(一般性補助款1,300千元)(社會
福利津貼)
12 108,333 1,300,000
依據社會救助法辦理相關急難救助和社會救助。 1 950,000 950,000
依據社會救助法辦理三節慰問低收入戶等民眾三節慰問金,
低收入戶每戶慰問新台幣計
3,000元整。
1 1,550,000 1,550,000
本住本縣縣民依據社會救助法辦理低收入戶住院膳食費補
助。
1 460,000 460,000
依據社會救助法及災害防救法辦理相關
1.災害救助(含物資儲存)30萬
元。
2.遊民(街友)個案相關收容輔
導費用50萬元。
3.中低及低收入戶特殊項目、
實物銀行業務等救助與積極性
福利10萬元。
4.特殊個案安置醫療及相關費
用100萬元。
1 1,900,000 1,900,000
補助本縣縣民依據社會救助法辦理低收及中低收入戶醫療、
看護等補助。
1 100,000 100,000
補助本縣縣民依據社會救助法辦理低收及中低收入戶醫療、
看護等補助。
(一般性補助款1,500千元)(社會
救助經費)
1 1,500,000 1,500,000
金門縣弱勢族群交通費補貼 12 708,333 8,500,000
公益彩券回饋金-金門縣辦理街友培力暨生活重建服務方
案。(依衛生福利部114年3月
21日衛授家字第1140560394號
函,中央補助款100千元)
1 125,000 125,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