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A01.中華民國115年度金門縣總預算各機關單位預算案(第一冊)第444頁
預算機關
金門縣政府
承辦單位
產業發展處-漁牧科
預算金額
83,014,000 元(
計畫內容
 1.蘊育資源,豐富漁業,辦理漁業統計,資源培育,獎勵休漁,漁業巡護。2.實施漁業生產輔導,改善漁業設備與設施,增加漁民福利及漁港服務。 3.實施禽畜防疫注射及流浪犬捕捉業務,減少疾病發生,維護農民權益,保障民眾健康。 4.辦理金門縣肉品屠宰市場設施改善。 5.辦理三漁港公共設施整修、漁港設施整體配置規劃費及漁港設施環境改善工程。 6.漁業署補助本縣推動漁村新風貌計畫,辦理漁村建設與環境改善。
預期成果
 1.增進漁業資源,增加漁民收益,調整地區漁民轉型。2.提高行政效率及服務品質,促進漁業發展,增進漁民福利。 3.減少各鄉鎮流浪犬,降低禽畜疾病發生,生產成本及風險。 4.改善屠宰作業效率符合環保及屠體品質衛生。 5.漁港整建、設施改善、確保漁航安全。 6.建構漁村新風貌配置休閒公共設施,加強多元化功能,建立漁村清潔美麗遠景。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5預算
01 漁牧業務 縣款38,663,000元,收支併列44,351,000元 83,014,000
1000 人事費 縣款3,705,000元 3,705,000
1015 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30,000
漁業巡護人員出海執行任務加給。 1 30,000 30,000
1020 約聘僱人員待遇 2,672,208
約僱人員4名薪資 4×12 人×月 55,671 2,672,208
1030 獎金 334,026
約僱人員4人年終獎金。 4×1.5 人×月 55,671 334,026
1035 其他給與 64,000
約僱人員4人的休假補助。 4×1 人×年 16,000 64,000
1040 加班費 104,676
辦理漁牧業務業務超時加班費 152.24 200 30,448
約僱人員4人未休假加班費 1 74,228 74,228
1050 退休離職儲金 168,000
約僱人員4人公提退休離職儲金。 4×12 人×月 3,500 168,000
1055 保險 332,090
約僱人員4人健保補助。 4×12 人×月 2,800 134,400
約僱人員4人勞保補助。 4×12 人×月 4,100 196,800
調千元 1 890 890
2000 業務費 縣款16,602,000元 16,602,000
2009 通訊費 50,000
辦理業務所需電信費。 1 50,000 50,000
2021 其他業務租金 50,000
辦理漁政管理巡視、清除違法漁具及放流等工作所需租用船
隻。
1 50,000 50,000
2024 稅捐及規費 100,000
繳交本縣縣有土地之大小金門屠宰場、屠牛場房屋稅。 1 100,000 100,000
2027 保險費 80,000
屠牛場火災保險(80千元)。 1 80,000 80,000
2033 約用人員酬金 1,713,463
僱用約用人員2名薪資,辦理畜牧汙染、斃死畜禽處理、酒
糟配送及業者使用情形紀錄。
2×12 人×月 36,346 872,304
按日計資人員1人薪資(協助各鄉鎮酒糟使用查核) 1×12 人×月 33,440 401,280
約用人員*2人年終獎金。 2×1.5 人×月 36,346 109,038
約用人員2人勞保費。 2×12 人×月 3,400 81,600
約用人員2人健保費。 2×12 人×月 1,850 44,400
約用人員2人勞工退休金。 2×12 人×月 2,300 55,200
約用人員2人未休假加班費。 1 8,885 8,885
按日計資人員1人勞工退休金(協助各鄉鎮酒糟使用查核) 1×12 人×月 2,100 25,200
按日計資人員1人勞保費(協助各鄉鎮酒糟使用查核) 1×12 人×月 3,100 37,200
按日計資人員1人健保費(協助各鄉鎮酒糟使用查核) 1×12 人×月 1,700 20,400
按日計資人員1人年終獎金(協助各鄉鎮酒糟使用查核) 1×1.5 人×月 33,440 50,160
辦理漁牧業務業務超時加班費。 38.98 200 7,796
2039 委辦費 12,490,000
委託加強辦理海域廢棄漁網具及漁船清除。 1 300,000 300,000
委託金門縣區漁會辦理廢棄漁網具回收獎勵及吊船補助計
畫。
1 300,000 300,000
辦理石蚵、小麥及農漁畜特產委託行銷費用。 1 300,000 300,000
委託金門區漁會管理經營新湖漁港加油站之虧損撥補。 1 360,000 360,000
委託金門區漁會辦理新湖、羅厝、復國墩、後豐港及金水等
漁港管理維護費用。
1 3,400,000 3,400,000
委託代管金門縣牛隻屠宰場及其機具費用。 1 3,830,000 3,830,000
委託縣農會管理肉品市場及烈嶼屠宰廠作業費。 1 1,800,000 1,800,000
委託動植物防疫所捕捉流浪犬業務作業費。〈依照金門縣全
面處理棄犬作業規定發給,含
捕犬器購買等〉。
1 600,000 600,000
委託動植物防疫所辦理斃死畜焚化業務 1 800,000 800,000
委託動植物防疫所處理本縣動物屍體燒毀業務 1 800,000 800,000
2051 物品 40,000
辦理漁政工作所需油料、文具紙張、磁片、碳粉匣、圖書、
報章雜誌等相關耗材。
1 40,000 40,000
2054 一般事務費 456,801
製作漁業生態保育宣導品、邀請台省專家、中央部會長官來
金指導及辦理各項會議、獸醫
師節活動及辦理講習會所需各
項費用。
1 454,574 454,574
補至千元 1 2,227 2,227
2066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 7,336
辦公機具所需保養及維修費用。(5位正式人員+2位約聘
僱人員,計7人。)
7×1 人×年 1,048 7,336
2069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1,500,000
辦理三漁港公共設施、設備及環境維護整修改善等。(經常
門)
15 100,000 1,500,000
2072 國內旅費 114,400
赴台參加漁業會議、畜牧會議、業務協調等所需差旅費 8.8×2 人×次 6,500 114,400
3000 設備及投資 縣款3,300,000元,收支併列44,351,000元 47,651,000
3010 房屋建築及設備費 800,000
辦理肉品市場及屠牛場屠宰設備購置之費用及農會肉品市場
配合中央計畫工程費用。
1 800,000 800,000
3015 公共建設及設施費 46,851,000
「金水漁港浮動碼頭設施工程(不含設計)」-總計畫經費為
86,000千元(收支併列中央款
62,780千元、地方配合款
23,220千元),本府分2年編
列:114年編列46,858千元(中
央款23,429千元、地方配合款
23,429千元),因中央由原補助
比例50%調整為73%,115年
度調整編列39,351千元((中央
款39,351千元)39,351,000元。
農業部漁業署漁六字第
1141456216號
1 39,351,000 39,351,000
漁港設施改善、建設及港區淤砂疏浚。(收支對列中央款
5000千元)農業部114年8月29
日農會字第1140122527號。
1 5,000,000 5,000,000
漁村後續公共設施建設及出海口道路工程2,500千元。 1 2,500,000 2,500,000
4000 獎補助費 縣款15,056,000元 15,056,000
4020 地方政府對下級政府之補助 650,000
補助本縣各鄉鎮公所清理轄內蚵道經費45萬元。 1 450,000 450,000
補助金湖鎮公所辦理復國墩漁港(外)景區廁所清潔費用20萬
元。
1 200,000 200,000
4040 對國內團體之捐助 5,206,000
1.補助金門區漁會辦理漁民節活動相關經費、漁產品促銷、
宣導、運什費、包裝材料費、
手續費及產業觀摩90萬元。
2.漁業署補助區漁會四健家政
計畫本府分擔配合款10萬元。
3.補助其他漁業團體辦理產
銷、推廣、保育等業務29.6萬
元。
1 1,296,000 1,296,000
補助金門區漁會辦理漁民產銷、漁業推廣、漁民保險業務
160萬元。
1 1,600,000 1,600,000
補助金門區漁會辦公所需設備、冷凍庫修繕費用80萬元
(資本門)。
1 800,000 800,000
1.補助金門縣農會辦理毛豬契約產銷業務費36萬元
2.補助金門縣養豬協會辦理淘
汰種豬屠宰銷台及產銷業務60
萬元。
3.補助各畜牧團體辦理優質牛
肉認證與畜產產銷事宜等15萬
元。
4.補助各畜牧團體辦理產、
銷、推廣活動及畜牧場污染防
治設施及其他自治業務40萬
元。
1 1,510,000 1,510,000
4085 獎勵及慰問 150,000
獎勵金門縣漁民辦理海上廢棄漁網具回收獎勵金計3萬元。 1 30,000 30,000
獎勵金門縣所屬漁船之漁民漁船海難漁船參加救難獎勵金計
3萬元。
1 30,000 30,000
獎勵金門縣漁民辦理金門縣漁民海難救助,死亡每人發給八
萬元,受傷殘廢者每人發給四
萬元,漁船遭受災害沉沒或火
災全毀者發給漁筏、舢舨未滿
5噸漁船每艘濟助一萬元、5-
10噸每艘二萬元、10-30噸每
艘三萬元、30噸以上每艘四萬
元,共9萬元。
1 90,000 90,000
4090 其他補助及捐助 9,050,000
補助金門縣牡蠣養殖業者養殖資材費用共10萬元。 1 100,000 100,000
補助金門縣漁民購置救生衣、訊號彈及無線電等費用計5萬
元。
1 50,000 50,000
補助金門縣漁民吊船費用計5萬元。 1 50,000 50,000
補助金門縣漁船主購置漁網具及漁船保險費計15萬元。 1 150,000 150,000
補助金門縣漁民購買魚撈設備、漁航設施及漁機增加生產
力及作業安全計60萬元(資本
門)。
1 600,000 600,000
補助金門縣烈嶼鄉禽畜飼養戶酒糟運送費用計10萬元。 1 100,000 100,000
濟助金門縣各鄉鎮養豬農戶毛豬死亡理賠費用250萬元。 1 2,500,000 2,500,000
補助金門縣農民(禽畜飼養戶)購買金酒公司酒糟費用390萬
元。
1 3,900,000 3,900,000
補助金門縣農民(禽畜飼養戶)偶蹄類非結構性蛋白陽性輔導
屠宰補貼10萬元。
1 100,000 100,000
補貼金門縣農民(禽畜飼養戶)辦理動物屍體運送費用、牛隻
產銷價差、豬隻缺口運費補貼
及禽畜流感防治,補助舊有畜
舍取得合法建物、豬隻環狀病
毒及黴漿菌預防注射150萬
1 1,500,000 1,500,000
元。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