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3-2第5頁
預算機關
臺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承辦單位
臺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預算金額
18,645,000 元(
計畫內容
 1.綜理全市國土計畫與鄉村地區整體規劃、區域計畫、非都市土地開發許可審議等業務2.擬定新市農(附)細部計畫暨相關都市計畫變更案 3.變更臺南市東區主要計畫(南台南站副都心地區)(暫予保留及周邊地區)案 4.擬定臺南市安南區『工9(附)』工業區細部計畫案 5.變更臺南市中西區細部計畫(第三次通盤檢討)案 6.變更臺南市主要計畫(第六次通盤檢討)案 7. 113年度相關都市計畫區配合辦理個案變更及規劃分析案 8.新市都市計畫(第四次通盤檢討)案 9.臺南市區鐵路地下化廊帶都市空間與道路系統調查規劃及變更案 10.東區都市計畫(細部計畫)第三次通盤檢討案 11.變更臺南市北區細部計畫(第三次通盤檢討)案 12.變更善化都市計畫(第五次通盤檢討)案
預期成果
 1.依據國土計畫法及相關法令,推動本市國土計畫、鄉村地區整體規劃及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變更等業務 2.因應未來發展需求,引導地區發展暨解決目前土地利用問題,加速土地有效利用,改善都市環境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5預算 114預算 114差異 114比例
01 區域行政 市款1,261,000元,收支併列8,300,000元 9,561,000 9,021,000 540,000 5.99%
1000 人事費 市款36,000元 36,000 36,000 0 0.00%
1040 加班費 36,000 36,000 0 0.00%
職員超時加班費 1 36,000 36,000 36,000 0 0.00%
2000 業務費 市款1,225,000元,收支併列8,300,000元 9,525,000 8,985,000 540,000 6.01%
2003 教育訓練費 6,000 6,000 0 0.00%
參加有關國土計畫、區域計畫、各項公假訓練等相關講
習、研討會、活動所需補助之
學費、教材、交通及住宿等費
1 6,000 6,000 6,000 0 0.00%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165,000 165,000 0 0.00%
國土計畫、區域計畫及非都市土地審議委員出席費 1 165,000 165,000 165,000 0 0.00%
2039 委辦費 9,080,000 8,500,000 580,000 6.82%
辦理「臺南市學甲區鄉村地區整體規劃案-法定程序階段」
(規劃案之後續擴充),總經
費1,250,000元,採一次發包,
分年編列預算辦理(112年度
編列250,000元、113年度編列
375,000元、114年度編列
375,000元、115年度編列
10,000元、116年度編列
240,000元)
1 10,000 10,000
辦理「臺南市大新營區鄉村地區(新營區、鹽水區、柳營區)
整體規劃案-法定程序階段」
(規劃案之後續擴充),總經
費3,750,000元,採一次發包,
分年編列預算辦理(114年度
編列1,875,000元、115年度編
列10,000元、116年度編列
1,865,000元)
1 10,000 10,000
辦理「臺南市官田區鄉村地區整體規劃案-法定程序階段」
(規劃案之後續擴充),總經
費1,250,000元,採一次發包,
分年編列預算辦理(114年度
編列625,000元、115年度編列
10,000元、116年度編列
615,000元)
1 10,000 10,000
辦理「臺南市左鎮區鄉村地區整體規劃案」,總經費
6,250,000元,補助款5,000,000
元、市款1,250,000元,採一次
發包,分年編列預算辦理
(114年度編列3,125,000元、
115年度編列3,125,000元),
其中115年度編列3,125,000
元,補助款2,500,000元、市款
625,000元,依據內政部113年
7月23日台內國字第
1130808220號函辦理
1 3,125,000 3,125,000 3,125,000 0 0.00%
辦理「臺南市七股區鄉村地區整體規劃案-法定程序階段」
(規劃案之後續擴充),總經
費1,250,000元,採一次發包,
分年編列預算辦理(115年度
編列125,000元、116年度編列
875,000元、117年度編列
250,000元)
1 125,000 125,000
辦理「臺南市大南科地區(新市區、善化區、安定區)鄉村
地區計畫案(含法定程
序)」,總經費15,600,000
1 5,550,000 5,550,000
元,全部補助款,採一次發
包,分年編列預算辦理(115
年度編列5,550,000元、116年
度編列5,550,000元、117年度
編列2,250,000元、118年度編
列2,250,000元),依據內政部
114年8月11日台內國字第
11408109161號函辦理
0
辦理「臺南市柳營區(太康聚落及周邊地區)鄉村地區計畫
案(含法定程序)」,總經費
2,000,000元,全部補助款,採
一次發包,分年編列預算辦理
(115年度編列250,000元、
116年度編列400,000元、117
年度編列1,050,000元、118年
度編列300,000元),依據內
政部114年8月11日台內國字第
11408109161號函辦理
1 250,000 250,000
2051 物品 75,000 85,000 -10,000 -11.76%
辦理業務所需文具紙張各項消耗品等經費 1 32,000 32,000 32,000 0 0.00%
電腦週邊各項非消耗品等經費 1 43,000 43,000 43,000 0 0.00%
2054 一般事務費 22,000 52,000 -30,000 -57.69%
計畫資料印刷、成果表冊製作及規劃原圖印製等費用 1 22,000 22,000 22,000 0 0.00%
2069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12,000 12,000 0 0.00%
傳真機、影印機等設備維修費用 1 12,000 12,000 12,000 0 0.00%
2072 國內旅費 165,000 165,000 0 0.00%
接洽公務、出席各類會議出差旅費等 1 165,000 165,000 165,000 0 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