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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3-2第8頁
預算機關
臺南市政府農業局
承辦單位
臺南市政府農業局
預算金額
233,350,000 元(
計畫內容
 辦理漁村建設及養殖環境改善等事項。
預期成果
 改善養殖產業環境,確實達到漁村建設目標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5預算 114預算 114差異 114比例
3000 設備及投資 市款138,675,000元,收支併列91,675,000元 230,350,000 575,239,000 -344,889,000 -59.96%
3015 公共建設及設施費 230,350,000 575,239,000 -344,889,000 -59.96%
1.修建養殖漁業進排水路、擋土牆、漁產道路及水門維護管
理等工程
2.本計畫依工程管理費支用要
點規定,屬可提列工程管理費
項目,依工程總價以2.5%~3.
5%估算工程管理費計
1,400,000元
1 50,000,000 50,000,000 50,000,000 0 0.00%
1.辦理魚市場、漁民活動中心及直銷中心等設施興修建及改
善計畫(補助款52,855,000元、
市款52,855,000元,依據農業
部114年8月29日農會字第
1140122527號函辦理)(一般性
補助款)
2.本計畫依工程管理費支用要
點規定,屬可提列工程管理費
項目,依工程總價以1%~3.
5%估算工程管理費計
2,207,100元
1 105,710,000 105,710,000
1.辦理115年度強化養殖區基礎建設,降低地下水使用量工
程(補助款35,820,000元、市款
35,820,000元,依據農業部114
年8月29日農會字第
1140122527號函辦理)(一般性
補助款)
2.本計畫依工程管理費支用要
點規定,屬可提列工程管理費
項目,依工程總價以1.5%~3.
5%估算工程管理費計
1,724,600元
1 71,640,000 71,640,000
1.辦理115年度養殖區銜接區域排水治理工程(全部補助款
3,000,000元,依據農業部114
年8月29日農會字第
1140122527號函辦理)(一般性
補助款)
2.本計畫依工程管理費支用要
點規定,屬可提列工程管理費
項目,依工程總價以3.5%估
算工程管理費計105,000元
1 3,000,000 3,000,000
4000 獎補助費 市款3,000,000元 3,000,000 14,000,000 -11,000,000 -78.57%
4040 對國內團體之捐助 3,000,000 3,000,000 0 0.00%
補助本市漁會辦理漁業機具推廣等經費 1 3,000,000 3,000,000 3,000,000 0 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