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3-2第7頁
預算機關
臺南市政府警察局
承辦單位
臺南市政府警察局
預算金額
142,083,000 元(
計畫內容
1.警察行政業務:(1)勤務規劃、分駐(派出)所設置、警力配備、警察服制、警械管制、設備 標準、警察勤務、勤前教育、特殊任務警力、取締電子遊戲場涉嫌賭博工作、取締妨害風 化(俗)工作、職務協助等事項。(2)所屬警察機關之遴用人員安全查核、推展社會安全防護、 偵防危害國家安全案件、社會治安調查、安全資料查詢、支援機場、港口遭受劫持、破壞 事件應變處理與演習等事項。(3)員警申訴、考核、教育輔導、違法犯紀查處、傷殘死亡慰 問救助,改善員警服務態度、各種勤務、特種勤務警衛暨首長警衛之督導考核等事項。(4) 外國人、大陸地區人民、港澳居民及臺灣地區無戶籍國民非法活動之調查處理、國(外)賓安 全維護、涉外治安案件處理及情報蒐集、警察刑事紀錄證明書核發、兩岸交流涉及警察事 務之綜合事項等事項。 2.訓練業務:警察教育訓練進修、警察學術倡導及員警心理諮商輔導工作之策劃、執行與評 核等事項。 3.民防管制業務:防情業(勤)務規劃、執行、演(訓)練、防情通訊設備、遙控警報系統管 理、空襲防護與演習、防情傳遞、警報發放等規劃督導、協助重大災害搶救督導等事項。 4.鑑識及犯罪預防業務:(1)刑案現場勘察、證物督導管控、證物檢驗、鑑定、防爆勤務、 現場勘察與鑑識技術研究發展、教育訓練等事項。(2)犯罪預防工作、宣導及訓練、居家安 全檢測、治安監視錄影系統管理、金融機構安全評估檢測等事項。 5.保安及防治業務:(1)保安警備措施規劃與督導、選舉及慶典治安維護、集會遊行秩序維 護、義勇警察組訓與運用、戰時警務工作、恐怖活動防處、警衛安全、推行守望相助、協 助軍事動員等事項。(2)勤區訪查、社區治安之規劃推行、失蹤人口查尋、民防組訓、民防 團隊督導及其他有關戶口業務等事項。
預期成果
按計畫執行,維護社會治安,有效打擊犯罪,確保人民生命財產之安全。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5預算 114預算 114差異 114比例
01 警察行政業務 市款8,878,000元,收支併列
600,000元
9,478,000
2000 業務費 市款8,878,000元,收支併列
600,000元
9,478,000 3,072,000 6,406,000 208.53%
2003 教育訓練費   150,000
補助英檢測驗費 1 150,000 150,000
2027 保險費   498,000
志工保險費 1 498,000 498,000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1,415,000 384,000 1,031,000 268.49%
志工訓練教官鐘點費 1 12,000 12,000
辦理治安偵防情報諮詢訓練講
習鐘點費
1 10,000 10,000
辦理督察業務各項講習鐘點費 1 137,000 137,000
辦理外事業務訓練講習、通譯
及甄試等費用
1 1,256,000 1,256,000
2051 物品   414,000 160,000 254,000 158.75%
警光雜誌刊費 1 374,000 374,000
辦理督察業務、特勤講習教材
及各項消耗性物品等費用
1 40,000 40,000
2054 一般事務費   7,001,000 1,648,000 5,353,000 324.82%
員警工作紀錄簿、出入登記
簿、值班人員交接登記簿、公
務電話紀錄簿等
1 10,800 10,800
志工訓練業務及聯誼活動等相
關費用
1 104,200 104,200
正俗業務(查緝非法、涉賭電子
遊藝場所)探訪費
1 300,000 300,000
本局暨所屬志工年度自強活動
1 1,897,000 1,897,000
辦理治安偵防蒐證、港安演
訓、社會安全防護工作及辦理
社會治安調查、情報諮詢及布
置人員講習等費用(收支對列
100,000元)
1 411,000 411,000
特勤警衛勤務所需費用(收支對
列500,000元)
1 1,400,000 1,400,000
勤務督導、員警風紀工作、風
紀探訪作業費、各項警察節業
務、政訓業務、考核評鑑及業
務講習等費用
1 2,713,000 2,713,000
偵辦查處涉外案件、外賓來訪
安全維護暨交流接待、編製外
文書籍等相關費用
1 165,000 165,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