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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3-2第31頁
預算機關
臺南市政府民政局
承辦單位
臺南市政府民政局
預算金額
5,060,000 元(
計畫內容
 依預算法第22條規定編列,並依同法第64條專案報核動支
預期成果
 協助各單位順利完成既定計畫,避免因經費不足影響業務推動。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5預算 114預算 114差異 114比例
6000 預備金 市款5,060,000元 5,060,000 5,060,000 0 0.00%
6005 第一預備金 5,060,000 5,060,000 0 0.00%
第一預備金 1 5,060,000 5,060,000 5,060,000 0 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