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13303木柵垃圾焚化廠第31頁
預算機關
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木柵垃圾焚化廠
承辦單位
第二組、第三組、會計室、人事室、政風室、勞安室
預算金額
145,337,000 元(
計畫內容
 1.人員維持費:依據本廠組織規程設定之預算員額,依現行公務人員給與規定編列用人費用。
預期成果
 1.人員維持費:推行既定政策,達成預期目標。2.一般業務:支援業務單位,協助達成本廠預期目標。3.會計業務:執行預算支出控管,達成工作績效,並節省公帑。4.人事業務:嚴格執行人事管理 及查核。5.政風業務:執行廉政業務,促進行政透明,節省公帑。6.資訊管理業務:加強本廠與其他 各機關及民眾聯繫管道,並減少人工作業,提高行政效率。7.勞工安全衛生業務:預期可改善作業環 境,消除操作危害,保障作業人員之安全與健康。8.回饋中心業務:撙節人力、節省政府預算支出並 倡導市民正常休閒活動; 提升回饋服務品質。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5預算
01 人員維持費 較上年度預算數115,112,000元,增加2,576,000元。 117,688,000
1000 人事費 117,688,000
1015 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55,325,258
職員77人薪津(詳人事費分析表)。 1 55,325,258 55,325,258
1025 技工及工友待遇 11,205,392
職工25人工資(詳人事費分析表)。 1 11,205,392 11,205,392
1030 獎金 24,400,728
依考績法規定核發之獎金。 1 7,251,900 7,251,900
依規定核發之年終獎金。 1 7,860,828 7,860,828
垃圾焚化績效獎金。 8×12 人、月 3,000 288,000
清潔獎金。 75×12 人、月 10,000 9,000,000
1035 其他給與 2,526,960
休假補助費。 1 1,344,000 1,344,000
員工上下班交通費。 40×12 人、月 630 302,400
員工上下班交通費。 4×12 人、月 1,008 48,384
員工上下班交通費。 13×12 人、月 1,176 183,456
員工上下班交通費。 44×12 人、月 1,200 633,600
員工上下班交通費。 1×12 人、月 1,260 15,120
1040 加班費 9,649,737
本廠辦理各項業務超時加班費。 1 3,492,937 3,492,937
平臺、地磅及垃圾稽查等人員夜點費。 6×230 人、日 200 276,000
輪值作業夜點費(大夜班)。 12×350 人、日 500 2,100,000
輪值作業夜點費(小夜班)。 12×350 人、日 300 1,260,000
不休假出勤加班費。 1 2,520,800 2,520,800
1045 退休退職給付 245,820
職工退休退職給付。 1 245,820 245,820
1050 退休離職儲金 6,694,419
提撥退撫基金。 1 5,294,419 5,294,419
提撥勞工退休準備金。 1 1,400,000 1,400,000
1055 保險 7,639,686
職員(工)健保費。 1 4,233,224 4,233,224
職員公保費。 1 1,774,992 1,774,992
職工勞保費。 1 1,631,470 1,631,4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