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算機關
臺北自來水事業處
承辦單位
淨水科、供水科暨南區營業分處
預算金額
22,710,000 元()
計畫內容
1.103年度調降本市高地社區第1段操作維護費,費率由3.5降為2.5(元/度),其中如有中低收入戶,
預期成果
1.可減輕高地社區用戶水費負擔,並加強本府對於中低收入戶的協助,提升照顧弱勢民眾之形象。2.辦理高地區無自來水供水改善,在以建設成本及使用戶數考量成本效益,及基於公益考量兼顧全體
市民權益下,以延管工程佐以水車送水改善方案,提供民眾使用自來水。
3.預定設置地上式消防栓10處、地下式消防栓400處,以增進消防救災能力,減少火災損失。
4.補助申請改善社區工程費用80%,以改善社區漏水,維護水資源及能源有效運用。
5.天然災害發生時如地震或旱災,緊急狀況時能正常提供生活雜用水需求,健全防災體系。
| 編號 | 科目 | 說明 | 數量 | 單位 | 單價 | 115預算 |
|---|---|---|---|---|---|---|
| 01 | 自來水管理業務 | 較上年度預算數9,588,000元,增加8,000,000元。 | 17,588,000 | |||
| 4000 | 獎補助費 | 17,588,000 | ||||
| 4030 | 對特種基金之補助 | 9,588,000 | ||||
| 補貼臺北自來水事業處營業基金減收高地社區之操作維 護費。(經常支出) |
1 | 年 | 3,100,000 | 3,100,000 | ||
| 補貼臺北自來水事業處營業基金減收高地區無自來水水 車送水費用支出。(經常支出) |
1 | 年 | 68,000 | 68,000 | ||
| 補貼臺北自來水事業處營業基金設置地上式消防栓10 處,內含包工費及材料費每 處補助半數工程款42,000元, 合計420,000元。(每處包工費 30,822元,材料費53,178元, 計84,000元,補助半數為 42,000元,10處補助420,000 元)(資本支出) |
10 | 處 | 42,000 | 420,000 | ||
| 補貼臺北自來水事業處營業基金設置地下式消防栓400 | 400 | 處 | 15,000 | 6,000,000 | ||
| 處,內含包工費及材料費每 處補助半數工程款15,000元, 合計6,000,000元。(每處包工 費8,610元,材料費21,390元, 計30,000元,補助半數為 15,000元,400處補助 6,000,000元)(資本支出) |
0 | |||||
| 4090 | 其他補助及捐助 | 8,000,000 | ||||
| 改善老舊社區內用戶加壓受水設備,編列補助款內容包 含包工費及材料費等為完成 本改善計畫之相關費用(新 增)。(資本支出) |
1 | 年 | 8,000,000 | 8,000,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