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21420臺北自來水事業處第17頁
預算機關
臺北自來水事業處
承辦單位
淨水科、供水科暨南區營業分處
預算金額
22,710,000 元(
計畫內容
 1.103年度調降本市高地社區第1段操作維護費,費率由3.5降為2.5(元/度),其中如有中低收入戶,
預期成果
 1.可減輕高地社區用戶水費負擔,並加強本府對於中低收入戶的協助,提升照顧弱勢民眾之形象。2.辦理高地區無自來水供水改善,在以建設成本及使用戶數考量成本效益,及基於公益考量兼顧全體 市民權益下,以延管工程佐以水車送水改善方案,提供民眾使用自來水。 3.預定設置地上式消防栓10處、地下式消防栓400處,以增進消防救災能力,減少火災損失。 4.補助申請改善社區工程費用80%,以改善社區漏水,維護水資源及能源有效運用。 5.天然災害發生時如地震或旱災,緊急狀況時能正常提供生活雜用水需求,健全防災體系。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5預算
01 自來水管理業務 較上年度預算數9,588,000元,增加8,000,000元。 17,588,000
4000 獎補助費 17,588,000
4030 對特種基金之補助 9,588,000
補貼臺北自來水事業處營業基金減收高地社區之操作維
護費。(經常支出)
1 3,100,000 3,100,000
補貼臺北自來水事業處營業基金減收高地區無自來水水
車送水費用支出。(經常支出)
1 68,000 68,000
補貼臺北自來水事業處營業基金設置地上式消防栓10
處,內含包工費及材料費每
處補助半數工程款42,000元,
合計420,000元。(每處包工費
30,822元,材料費53,178元,
計84,000元,補助半數為
42,000元,10處補助420,000
元)(資本支出)
10 42,000 420,000
補貼臺北自來水事業處營業基金設置地下式消防栓400 400 15,000 6,000,000
處,內含包工費及材料費每
處補助半數工程款15,000元,
合計6,000,000元。(每處包工
費8,610元,材料費21,390元,
計30,000元,補助半數為
15,000元,400處補助
6,000,000元)(資本支出)
0
4090 其他補助及捐助 8,000,000
改善老舊社區內用戶加壓受水設備,編列補助款內容包
含包工費及材料費等為完成
本改善計畫之相關費用(新
增)。(資本支出)
1 8,000,000 8,00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