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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24450法務局第54頁
預算機關
臺北市政府法務局
承辦單位
會計室
預算金額
820,000 元(
計畫內容
 1.依據預算法第22條規定,編列本局主管第一預備金,並依同法第64條規定專案動支。
預期成果
 配合業務需要,完成各項計畫。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5預算 114預算 114差異 114比例
01 第一預備金 較上年度預算數820,000元,無增減。 820,000 820,000 0 0.00%
6000 預備金 820,000 820,000 0 0.00%
6005 第一預備金 820,000 820,000 0 0.00%
依預算法第22條規定編列及依同法第64條規定專案動
支。
1 820,000 820,000 820,000 0 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