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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2.115年度嘉義縣縣政府單位預算案電子檔第411頁
預算機關
嘉義縣政府
承辦單位
地政處-地權科
預算金額
151,000 元(
計畫內容
 調處租佃爭議案件每三個月召開本府耕地租佃委員會;依據台灣省耕地三七五租約檢查及聯繫作業要點規定辦理;配合佃農購地貸款扶植自耕農;推行三七五減租政策督促各鄉鎮市加強管理私有耕 地租約;辦理土地徵收;清理辦理徵收已逾15年未完成產權登記之土地。
預期成果
 1.化解業佃租佃爭議減少訴訟案。2.租佃兩方利益獲得合理保障。3.督導公所加強耕地三七五租約登記簿管理。4.辦理土地徵收條例施行前未辦竣提存之未受領補償費存入土地徵收補償費保管專戶事 宜,保障人民財產之權利。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5預算
2000 業務費 縣款151,000元 151,000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100,000
租佃委員出席費 10×4 人×次 2,500 100,000
2054 一般事務費 50,000
辦理土地徵收條例施行前補償費等相關業務所需費用 1 50,000 50,000
2072 國內旅費 1,000
租佃委員實地調查及本府人員實地調查、三七五租約登記聯
繫差旅費
1×1 人×日 1,000 1,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