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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2.115年度嘉義縣縣政府單位預算案電子檔第378頁
預算機關
嘉義縣政府
承辦單位
民政處-自治事業科
預算金額
143,000 元(
計畫內容
 辦理各鄉鎮市公共造產事業之輔導及考核、本縣公共造產經營管理。
預期成果
 充裕自治財源,發展地方建設,增加地方財政收入。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5預算
2000 業務費 縣款143,000元 143,000
2024 稅捐及規費 44,000
吳鳳紀念園建築物房屋稅 1 44,000 44,000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6,000
講習外聘講師鐘點費 1×3 人×節 2,000 6,000
2054 一般事務費 83,000
辦理公共造產業務檢討觀摩會、考核等業務之車資、誤餐
費、會場佈置、印刷等
1 70,000 70,000
獎勵公所公共造產成果考核績優之獎牌(狀)及獎品費 1 13,000 13,000
2072 國內旅費 10,000
至中央洽公參加會議及成果績效考核、輔導各鄉鎮市公所公
共造產新興事業創辦等差旅費
2×5 人×日 1,000 1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