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115-環境部資源循環署單位預算案-單位預算案第143頁
預算機關
一般性補助款-資源循環署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245,820,000 元(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5預算
01 減量回收及資源循環推動計畫 依行政院111年6月27日院臺環字第1110015838號
函及113年11月12日院臺環字第1131023239號函
核定「減量回收及資源循環推動計畫」,辦理推
動物料資源循環、推動源頭減量、循環採購、推
動具挑戰及須關注廢棄物清除處理等相關工作,
總經費3,557,000千元(另基金預算343,000千元
),執行期間112至116年,屬跨年度連續性預算
(112年度編列382,169千元,113年度編列852,6
63千元,114年度編列586,815千元,116年度以
後經費需求計1,258,653千元),本年度續編第4
年經費476,700千元,其中本項目配合編列193,4
20千元,辦理以下業務:
1.補助地方政府推動廢棄物源頭減量及強化分類
 回收措施,需獎補助費45,800千元。
2.補助地方政府建立再生燃料輔導、獎勵、管理
 及認證制度,與農膜回收處理等,需獎補助費
 22,620千元。
3.補助地方政府辦理石綿建材廢棄物及廢木材清
 除處理工作,需獎補助費125,000千元。
193,420,000
4000 獎補助費 193,420,000
4005 對直轄市政府之補助 100,832,000
4010 對各縣市政府之補助 92,588,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