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算機關
文化部影視及流行音樂產業局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608,314,000 元()
計畫內容
1.辦理流行音樂內容開發、人才培育、產業經紀、行銷推
廣等業務。
2.拓展海內外市場,及鼓勵流行音樂業者及專業人士赴國
際參展、交流等業務。
3.促進跨界與跨業合作,邀請國際專業人才來臺交流,強
化國際產業合作。
4.辦理金曲獎、金音創作獎及臺灣原創流行音樂大獎等獎
勵業務。
5.鼓勵以國際市場為目標打造流行音樂及節目內容,帶動
流行音樂產業升級。
6.整合跨部門資源,協助具國際潛力音樂節等活動提升規
格與服務體驗。
預期成果
1.鼓勵流行音樂持續創新,厚實音樂文化傳承,穩固產製
質量,因應產業變化強化專業人才技能。
2.促進音樂展演市場健全發展,提升品牌能見度,推動臺
灣流行音樂連結國際。
3.擴大流行音樂關聯產業及異業交流,創新營運模式,創
造多元商業合作機會。
4.鞏固獎項指標地位與品牌價值,帶動國內外產業合作,
推升臺灣流行音樂國際影響力,鼓勵原創音樂創作與推
廣。
5.建構國際潛力音樂人或新人發掘、培訓、製作、IP延伸
運用之產業鏈,推動流行音樂拓銷全球。
6.輔助音樂節等活動以共好精神扎根地方,帶動在地產業
與人才投入,提升粉絲經濟效應。
| 編號 | 科目 | 說明 | 數量 | 單位 | 單價 | 115預算 | 114預算 | 114差異 | 114比例 |
|---|---|---|---|---|---|---|---|---|---|
| 01 | 流行音樂產業發展計畫 | 流行音樂產業發展計畫奉行政院113年10月4日院 臺文字第1131016390號函核定,計畫總經費3,12 0,000千元,執行期間為114至118年,114年度已 編列432,064千元,本年度續編第2年經費416,49 7千元,其內容如下: 1.健全產業發展體質,提升內容產製能量與水準 ,以豐富流行音樂文化內涵,辦理相關輔助措 施,計列137,672千元: (1)豐富流行音樂文化創作力,提升音樂產製 技術水準,輔助流行音樂公司及樂團錄音 製作發行等,計列80,000千元。 (2)強化流行音樂內容多樣性,協助音樂加值 成長,並帶動相關內容產業跨域共同發展 ,計列48,800千元。 (3)輔助公、協會及團體辦理音樂活動及資深 藝人演出活動等,計列6,223千元。 (4)辦理上述業務之相關評審、諮詢、說明會 等行政作業,計列2,649千元。 2.為協助流行音樂行銷國內外市場,鼓勵輸出市 場多元化,拓展全球演銷市場,提升產業競爭 力,計列64,453千元: (1)輔助流行音樂業者赴海外參與國際音樂活 動,及以參展或聯合行銷等方式積極開發 東南亞市場,計列33,079千元(含資本門2 千元)。 (2)補助流行音樂業者赴海內外展演行銷、國 際產業合作、參與國際音樂獎項及具文化 特色音樂輸出等,計列26,313千元。 (3)補助流行音樂產業前往大陸及港澳從事音 樂交流及表演活動,計列3,000千元。 (4)派員赴歐美、亞太地區參加重要國際產業 交流及音樂節等活動,計列261千元。 (5)派員赴大陸及港澳參與音樂節及相關活動 ,計列92千元。 (6)辦理上述業務之相關評審、諮詢、說明會 等行政作業,計列1,708千元。 3.強化人才扎根工作,提升創意與技術力,厚實 產業發展能量,計列77,608千元: (1)協助音樂人才養成,輔助學校辦理學程教 育,同時輔助民間辦理專業培訓工作,加 強產學合作,計列23,695千元。 (2)聘邀國際專業人士來臺實務交流,辦理職 能提升之國際交流工作坊、座談會及國際 資料蒐彙等;輔助業者及音樂團體赴海外 進修、研習、參展等,以促進國際交流, 提升產業技術力,並與國際發展接軌,計 列4,900千元。 (3)辦理原創音樂等相關推廣活動,計列23,28 0千元(含資本門3千元、媒體政策及業務 宣導經費360千元、獎勵金2,760千元)。 (4)輔助培養具市場潛力之產業人才,強化產 業經紀功能,計列24,000千元。 (5)辦理上述業務之相關評審、諮詢、說明會 等行政作業,計列1,733千元。 4.為獎勵流行音樂產業發展、促進產業交流合作 ,辦理金曲獎、金音創作獎等獎勵活動及周邊 系列活動,計列124,939千元: (1)辦理金曲獎頒獎典禮製播、行銷活動、頒 發得獎者獎金;及辦理論壇、商務媒合及 展示、演出等金曲國際音樂節系列活動等 ,計列74,676千元(含資本門17千元、媒 體政策及業務宣導經費1,400千元、獎勵金 3,550千元)。 (2)辦理金音創作獎頒獎典禮製播、行銷活動 、頒發得獎者獎金等,及辦理典禮周邊系 列活動等,計列35,008千元(含資本門9千 元、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經費500千元、獎 勵金3,600千元)。 (3)辦理金曲獎、金音創作獎所需之評審委員 出席費、評審費等,計列13,015千元。 (4)辦理上述業務之相關諮詢等行政作業及資 料遞送等,計列2,240千元。 5.辦理上述各項產業推動工作所需之事務設備購 置與維運費用,計列11,825千元: (1)購置推動業務所需資訊及雜項等相關設備 ;維運雲端登錄平臺、辦理流行音樂產業 獎勵及推廣之報名暨評審系統及資安應辦 事項,計列9,478千元(含資本門228千元 、資安經費1,277千元)。 (2)租賃檔案庫房租金;影印機等事務設備租 金;電話、數據(網路)通訊費等;辦理 影視音資料庫平臺及活動網站維運、資安 管理、維護業務持續運作及監控管理等事 項,計列2,347千元(含資安經費425千元 )。 |
416,497,000 | ||||||
| 2000 | 業務費 | 184,164,000 | 3,536,000 | 180,628,000 | 5,108.26% | ||||
| 2009 | 通訊費 | 424,000 | |||||||
| 2018 | 資訊服務費 | 9,889,000 | |||||||
| 2021 | 其他業務租金 | 1,904,000 | |||||||
| 2033 | 約用人員酬金 | 2,053,000 | |||||||
| 2036 |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 16,552,000 | 660,000 | 15,892,000 | 2,407.88% | ||||
| 2039 | 委辦費 | 90,352,000 | |||||||
| 2051 | 物品 | 290,000 | |||||||
| 2054 | 一般事務費 | 61,652,000 | 2,736,000 | 58,916,000 | 2,153.36% | ||||
| 2072 | 國內旅費 | 200,000 | 40,000 | 160,000 | 400.00% | ||||
| 2075 | 大陸地區旅費 | 92,000 | |||||||
| 2078 | 國外旅費 | 261,000 | |||||||
| 2081 | 運費 | 325,000 | 80,000 | 245,000 | 306.25% | ||||
| 2084 | 短程車資 | 170,000 | 20,000 | 150,000 | 750.00% | ||||
| 3000 | 設備及投資 | 259,000 | |||||||
| 3030 | 資訊軟硬體設備費 | 200,000 | |||||||
| 3035 | 雜項設備費 | 24,000 | |||||||
| 3040 | 權利 | 35,000 | |||||||
| 4000 | 獎補助費 | 232,074,000 | 174,000,000 | 58,074,000 | 33.38% | ||||
| 4030 | 對特種基金之補助 | 8,868,000 | |||||||
| 4040 | 對國內團體之捐助 | 195,809,000 | 174,000,000 | 21,809,000 | 12.53% | ||||
| 4045 | 對私校之獎助 | 5,487,000 | |||||||
| 4085 | 獎勵及慰問 | 9,910,000 | |||||||
| 4090 | 其他補助及捐助 | 12,000,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