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算機關
文化部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307,792,000 元()
計畫內容
1.辦理文化基本法與文化藝術獎助及促進條例等相關規範
及行政措施、獎補助專案及輔導、講習宣導及推廣活動
等。
2.補助辦理文化論壇。
3.辦理文化施政之研究、協調與推動。
4.辦理行政院文化獎及文馨獎等相關業務。
5.辦理文化事務財團法人與文化志工之訪視、培訓及輔導
業務。
6.辦理文化替代役相關業務。
7.辦理文化活動資訊調查及統計工作。
8.辦理文化平權推廣等事項。
9.辦理淨零排放—文化產業減碳科研輔導計畫。
10.辦理高齡科技與藝術應用工作。
11.辦理人文驅動之未來社會關鍵課題研究與發展計畫。
12.建置本部與所屬機關行政、業務自動化資訊系統及維
護資訊安全。
13.辦理文化與AI融合創新計畫。
計畫內容:
1.辦理文化基本法與文化藝術獎助及促進條例等相關規範
及行政措施、獎補助專案及輔導、講習宣導及推廣活動
等。
2.補助辦理文化論壇。
3.辦理文化施政之研究、協調與推動。
4.辦理行政院文化獎及文馨獎等相關業務。
5.辦理文化事務財團法人與文化志工之訪視、培訓及輔導
業務。
6.辦理文化替代役相關業務。
7.辦理文化活動資訊調查及統計工作。
8.辦理文化平權推廣等事項。
9.辦理淨零排放—文化產業減碳科研輔導計畫。
10.辦理高齡科技與藝術應用工作。
11.辦理人文驅動之未來社會關鍵課題研究與發展計畫。
12.建置本部與所屬機關行政、業務自動化資訊系統及維
護資訊安全。
13.辦理文化與AI融合創新計畫。
預期成果
1.落實文化基本法與文化藝術獎助及促進條例等相關規範
及行政措施。
2.協助地方政府及團體推動文化政策公共參與機制,實踐
文化公民權。
3.結合跨部會及地方文化機關力量,促進整體文化施政。
4.獎勵績優文化工作者,以傳承文化價值與理念。
5.強化文化法人營運能力,並結合文化法人及民間資源,
促使文化政策推動順利。
6.培育文化替代役役男參與文化活動,充實文化人才。
7.推展地方文化活動資料蒐集工作,建立文化發展基礎資
料。
8.充實文化統計內容,開放資料應用,提升支援決策價值
。
9.落實文化平權發展,關照高齡者文化需求,達到文化近
用的實質平權。
10.掌握文化與淨零排放之關聯作法及世界趨勢,強化觀
念宣導及協助產業轉型。
11.掌握人工智慧與人文藝術之數位轉型。
12.提供本部與所屬機關同仁安全使用電腦環境,並維持
資訊系統及網站正常運作。
13.提供民眾任何時間與地點,可使用行動裝置查詢瀏覽
文化活動,並提供開放資料供業界加值應用。
14.提供本部與所屬機關文化資源整合平臺,整合文化資
料治理之資訊服務工具,以簡化工作流程、提高整體
效率與品質。
預期成果:
1.落實文化基本法與文化藝術獎助及促進條例等相關規範
及行政措施。
2.協助地方政府及團體推動文化政策公共參與機制,實踐
文化公民權。
3.結合跨部會及地方文化機關力量,促進整體文化施政。
4.獎勵績優文化工作者,以傳承文化價值與理念。
5.強化文化法人營運能力,並結合文化法人及民間資源,
促使文化政策推動順利。
6.培育文化替代役役男參與文化活動,充實文化人才。
7.推展地方文化活動資料蒐集工作,建立文化發展基礎資
料。
8.充實文化統計內容,開放資料應用,提升支援決策價值
。
9.落實文化平權發展,關照高齡者文化需求,達到文化近
用的實質平權。
10.掌握文化與淨零排放之關聯作法及世界趨勢,強化觀
念宣導及協助產業轉型。
11.掌握人工智慧與人文藝術之數位轉型。
12.提供本部與所屬機關同仁安全使用電腦環境,並維持
資訊系統及網站正常運作。
13.提供民眾任何時間與地點,可使用行動裝置查詢瀏覽
文化活動,並提供開放資料供業界加值應用。
14.提供本部與所屬機關文化資源整合平臺,整合文化資
料治理之資訊服務工具,以簡化工作流程、提高整體
效率與品質。
| 編號 | 科目 | 說明 | 數量 | 單位 | 單價 | 115預算 | 114預算 | 114差異 | 114比例 |
|---|---|---|---|---|---|---|---|---|---|
| 01 | 文化發展之評估與推動 | 本計畫共需經費85,280千元,其內容如下: 1.文化政策規劃與研習,計列33,973千元。 (1)規劃與推動文化基本法、文化藝術獎助及 促進條例等相關法規及行政措施,辦理相 關文化推廣活動等,計列21,532千元(含 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費220千元)。 (2)補助與輔導民間團體辦理文化論壇與網站 維運,計列9,570千元。 (3)辦理施政計畫管理及追蹤考核作業,計列1 ,371千元。 (4)辦理文化法規法制作業,計列1,500千元。 2.辦理或獎勵文化施政之研究、合作推動及協調 工作,計列7,651千元(含資本門10千元)。 3.辦理行政院文化獎及文馨獎等相關業務,計列 13,066千元。 (1)辦理行政院文化獎與文馨獎之審查會議、 頒獎典禮、行銷及推廣等相關業務,計列1 0,066千元(含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費425 千元)。 (2)辦理行政院文化獎得主獎金,計列3,000千 元(獎勵金)。 4.辦理文化事務財團法人與文化志工之法規研修 、訪視、培訓、輔導及財團法人資訊系統功能 更新及新增等相關業務,計列2,788千元(含 資本門784千元)。 5.辦理文化替代役役男之相關甄選、訓練、輔導 、訪視、管理等,計列2,065千元(含資本門2 8千元)。 6.辦理各項法案溝通協調業務,計列1,068千元 。 7.媒體公關召開記者會、座談會及辦理文化傳播 推廣等相關業務活動,計列6,595千元(含資 本門667千元、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費2,355千 元)。 8.考察西班牙文化ESG、文化路徑及外國藝術家 攬才計畫,計列254千元。 9.辦理2026台北國際旅展參展事宜,計列8,320 千元。 10.辦理2026全國文化會議,計列7,500千元(含 資本門5千元)。 11.人文驅動之未來社會關鍵課題研究與發展計 畫,規劃總經費525,933千元,執行期間為11 5至118年,本年度編列第1年經費118,233千 元,其中本計畫編列2,000千元,係辦理應用 研究、策略規劃、工作坊、社會溝通等。 |
85,280,000 | ||||||
| 2000 | 業務費 | 72,586,000 | 26,955,000 | 45,631,000 | 169.29% | ||||
| 2003 | 教育訓練費 | 405,000 | 135,000 | 270,000 | 200.00% | ||||
| 2033 | 約用人員酬金 | 17,344,000 | 12,446,000 | 4,898,000 | 39.35% | ||||
| 2036 |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 1,296,000 | 419,000 | 877,000 | 209.31% | ||||
| 2051 | 物品 | 353,000 | |||||||
| 2054 | 一般事務費 | 51,218,000 | 13,553,000 | 37,665,000 | 277.91% | ||||
| 2072 | 國內旅費 | 1,218,000 | 306,000 | 912,000 | 298.04% | ||||
| 2078 | 國外旅費 | 254,000 | |||||||
| 2081 | 運費 | 100,000 | |||||||
| 2084 | 短程車資 | 398,000 | 96,000 | 302,000 | 314.58% | ||||
| 3000 | 設備及投資 | 1,494,000 | 5,000 | 1,489,000 | 29,780.00% | ||||
| 3030 | 資訊軟硬體設備費 | 784,000 | |||||||
| 3035 | 雜項設備費 | 700,000 | |||||||
| 3040 | 權利 | 10,000 | 5,000 | 5,000 | 100.00% | ||||
| 4000 | 獎補助費 | 11,200,000 | |||||||
| 4030 | 對特種基金之補助 | 700,000 | |||||||
| 4040 | 對國內團體之捐助 | 7,500,000 | |||||||
| 4085 | 獎勵及慰問 | 3,000,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