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115-文化部單位預算案-單位預算案第86頁
預算機關
文化部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597,716,000 元(
計畫內容
1.支應辦公房舍所需水電、通訊、清潔、保全等相關基礎  行政運作共同性經費。 2.繳納行政院新莊聯合辦公大樓及行政院中央聯合辦公大  樓等公共管理費用。 3.辦理臨時約聘僱人員酬金及法定雇主應負擔之相關保險  。 4.辦理公共工程施工查核業務。 5.辦理辦公房舍、公務車輛及辦公用器具預防性養護或局  部損壞修復。 6.辦理文書檔案、出納、庶務、人事、主計及政風等一般  行政事務推行及管理。   計畫內容: 1.支應辦公房舍所需水電、通訊、清潔、保全等相關基礎  行政運作共同性經費。 2.繳納行政院新莊聯合辦公大樓及行政院中央聯合辦公大  樓等公共管理費用。 3.辦理臨時約聘僱人員酬金及法定雇主應負擔之相關保險  。 4.辦理公共工程施工查核業務。 5.辦理辦公房舍、公務車輛及辦公用器具預防性養護或局  部損壞修復。 6.辦理文書檔案、出納、庶務、人事、主計及政風等一般  行政事務推行及管理。  
預期成果
1.以良好之行政管理,適切支援各業務單位,加強計畫與  作業效能。 2.增進公務處理時效,提高工作效率,輔助廉政工作推動  。 3.維持房舍及辦公設備使用功能及安全。 4.維持公務處理與業務聯繫需用能源及通信的穩定性,提  供良好工作環境,協助各業務單位達成工作目標。   預期成果: 1.以良好之行政管理,適切支援各業務單位,加強計畫與  作業效能。 2.增進公務處理時效,提高工作效率,輔助廉政工作推動  。 3.維持房舍及辦公設備使用功能及安全。 4.維持公務處理與業務聯繫需用能源及通信的穩定性,提  供良好工作環境,協助各業務單位達成工作目標。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5預算 114預算 114差異 114比例
01 人員維持 本部預算員額359人,包括職員294人、工友5人
、技工5人、駕駛1人、聘用44人及約僱10人,依
規定編列人事費497,666千元。
497,666,000 483,857,000 13,809,000 2.85%
1000 人事費 497,666,000 483,857,000 13,809,000 2.85%
1010 政務人員待遇 7,412,000 7,194,000 218,000 3.03%
1015 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270,867,000 264,842,000 6,025,000 2.27%
1020 約聘僱人員待遇 37,157,000 36,062,000 1,095,000 3.04%
1025 技工及工友待遇 4,886,000 5,295,000 -409,000 -7.72%
1030 獎金 71,515,000 69,348,000 2,167,000 3.12%
1035 其他給與 5,119,000 5,122,000 -3,000 -0.06%
1040 加班費 19,843,000 19,700,000 143,000 0.73%
1045 退休退職給付 5,217,000 6,105,000 -888,000 -14.55%
1050 退休離職儲金 34,541,000 33,781,000 760,000 2.25%
1055 保險 41,109,000 36,408,000 4,701,000 12.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