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算機關
經濟部智慧財產局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389,402,000 元()
計畫內容
1.強化專利審查效能計畫:捐助專利檢索中心辦理專利檢
索等業務。
2.優化智權資訊與產業應用服務計畫:
(1)健全專利資料源。
(2)建構優質智權數位化服務。
(3)持續引進國外專利及非專利資料庫,並分析國際專
利新訊及推廣專利檢索訓練課程。
(4)提升產業智財布局能力。
3.專利與產業媒合之拓廣計畫:
(1)辦理智財策略人才及智財實務人才培育課程。
(2)輔導專利與臺灣國際專業展結合,透過建構一個創
新展示暨交易場域,創造跨國技術交流及良性競爭
之機會。
(3)加強國際交流活動。
4.高齡科技產業-普惠科技驅動高齡市場商機計畫-促進高
齡科技智財布局能力計畫:
(1)強化高齡科技產業專利布局及技術應用能力。
(2)匯聚高齡科技產業技術趨勢及研發保護資訊。
5.晶片驅動產業創新再升級-晶片驅動6G通訊產業創新計
畫-6G專利有效性鑑別計畫:協助廠商快速識別專利有
效性及加速專利審查作業。
6.新創產業加速審查計畫:
(1)加速新創公司專利申請案審查效能,就新創產業建
立積極型專利審查流程,加速新創產業專利獲得審
查結果,及早吸引投資及合作對象。
(2)完善新創產業專利布局,提供新創公司可專利性檢
索,作為新創公司研發方向及技術布局參據,協助
新創公司取得優質專利及布局重點市場。
(3)建構新創產業智財服務網並整合企業資源,提供智
財輔導資源,提升新創產業智慧財產策略能力與產
業應用機會,並藉展會擴大新創發展能量。
7.智慧政府數位化精進發展計畫-致能轉型ABC計畫-智權
推進致能轉型計畫:
(1)為民服務擴展智能應用。
(2)公務運作推動致能轉型。
(3)致能轉型基礎建設布建。
預期成果
1.強化專利審查效能計畫:專利檢索中心協助本局辦理審
查前端之專利檢索,預計完成專利檢索報告9,850件及
專利分析報告2份。
2.優化智權資訊與產業應用服務計畫:
(1)辦理書面文件電子化作業,將專利申請案件轉換為
電子化格式,作為建置本國專利檢索資料庫,提供
後續加值利用之應用基礎,並可便利及提高審查官
審查作業效率。
(2)完善智權審查e化環境,建置線上審查服務,同時評
估發展專利先前技術智慧檢索,以期提升審查作業
效率。擴增一站式產業商標知識數位服務平台,提
供5類商標趨勢統計分析,並持續健全專利及商標檢
索服務,預計年度服務檢索次數達1,450萬次,協助
產業加值運用,強化創新研發量能。
(3)持續引進國外相關檢索資料庫,提供審查人員於同
一平台檢索國外專利及非專利資料,運用完整之前
案檢索資訊,提升專利審查效能,並使檢索資源與
國際調合化。
(4)辦理1場次專利布局及產業分析競賽,提供國內切磋
交流產業趨勢及專利分析布局知識的機會與管道。
3.專利與產業媒合之拓廣計畫:
(1)依企業智財人才需求,辦理各類智財專業人才培訓
,全面提升各類智財專業人員知能,預計培訓600人
次智財專業人員。
(2)舉辦優良專利表揚活動、技術成果發表會、工作坊
、研討會等多方面之推廣活動,推舉優良專利參與
專業展至少3場次。
(3)預計派送23人次智慧財產專業人員赴歐、美、亞太
地區等研習,加強國際接軌並提升審查品質,全面
建構優質的智慧財產權保護環境。
4.高齡科技產業-普惠科技驅動高齡市場商機計畫-促進高
齡科技智財布局能力計畫:
(1)提供國內外高齡科技專利技術分析報告2份,協助業
者完成專利前案檢索及布局分析服務2案。
(2)提供高齡科技技術推廣平台,提供高齡科技產業專
利技術分類統計及趨勢分析。
5.晶片驅動產業創新再升級-晶片驅動6G通訊產業創新計
畫-6G專利有效性鑑別計畫:完成AI協作專利有效性鑑
別平台建構及專家及產業意見回饋分析報告1份。
6.新創產業加速審查計畫:
(1)新創公司4個月獲得專利申請案審查結果。
(2)完成可專利性分析報告40份。
(3)媒合新創公司15家。
(4)橫向連結新創園區及基地,就智慧財產知能客製化
輔導18家新創公司。
7.智慧政府數位化精進發展計畫-致能轉型ABC計畫-智權
推進致能轉型計畫:
(1)打造AI智權服務平台,建置智權智慧客服服務,提
供專利知識諮詢服務,累計提供服務次數達6,000次
。
(2)建構專利商標資料數位化作業程序,規劃發展整合
式電子文件庫做為AI模型訓練資料基礎,協助提升
審查效率與品質。
(3)建構完善且具韌性的數位基礎建設,支援AI應用並
確保服務持續運作。
| 編號 | 科目 | 說明 | 數量 | 單位 | 單價 | 115預算 | 114預算 | 114差異 | 114比例 |
|---|---|---|---|---|---|---|---|---|---|
| 01 | 智慧財產服務暨業界運用效能躍升 | 1.強化專利審查效能計畫:本計畫係捐助專利檢 索中心辦理專利檢索,提升專利審查效能及健 全智財研發基礎環境,計需經費93,328千元, 包括: (1)委請專家學者出席會議提供專業諮詢意見 之出席費33千元。 (2)委請專家學者出席會議提供專業諮詢意見 之交通費7千元。 (3)捐助財團法人專利檢索中心93,288千元(包 括人事、業務費等經常支出90,688千元, 設備及投資等資本支出2,600千元)。 2.優化智權資訊與產業應用服務計畫:本計畫包 含「健全專利資料源」、「建構優質智權數位 化服務」、「充實國外專利及非專利資料庫」 、「厚實新興科技產業智財布局能力」等四個 重要工作項目,藉由健全智權數位化資料,擴 大智權線上審查並建構優質智權檢索及分析服 務,完善我國智權數位化環境,促進智財資訊 的流通與應用,有效提升產業界智財布局能力 ,進而推動產業升級轉型,強化國際競爭力, 計需經費154,897千元,包括: (1)辦理視訊面詢經費42千元。 (2)為符合專利合作條約(PCT)之要求及提供國 際相關專利資訊供審查使用,引進資料庫 之權利使用費11,950千元。 (3)建置本國專利產業資料庫供審查同仁及產 學研界使用,辦理申請案書面文件電子化 作業7,534千元;各國專利資料整備作業4, 686千元;辦理智權線上審查服務、專利先 前技術智慧檢索、產業商標知識數位服務 平台等系統維護、營運管理及推廣等資訊 操作維護費42,544千元(含資通安全經費18 ,825千元)。 (4)辦理專利商標檢索系統所需之雲資源供應 暨顧問諮詢服務等費用19,000千元。 (5)專利商標線上審查系統PDF編輯套件授權、 專利檢索備份軟體授權等費用1,300千元。 (6)委託辦理專利布局及產業分析競賽活動經 費5,721千元。 (7)購買智財相關圖書等費用10千元。 (8)購置智權資訊服務基礎環境所需之相關硬 體設備、儲存設備等費用16,617千元。 (9)辦理智權線上審查服務、專利先前技術智 慧檢索、產業商標知識數位服務平台等系 統功能增修、建置等費用45,193千元。 (10)提供專利布局及產業分析競賽活動獎勵金 300千元。 3.專利與產業媒合之拓廣計畫:建立系統化的智 慧財產專業人才培訓,辦理智慧財產專業人員 職能基準之研習、推廣、檢測等相關工作;為 強化人才與國際接軌,選派智慧財產專業人員 出國研習;另舉辦優良專利表揚活動,協助專 利曝光,且推舉優良專利參與專業展,促進跨 國研習與產業技術交流與媒合,計需經費40,5 42千元,包括: (1)教育訓練費2,375千元: <1>赴歐洲專利局、智財權相關機構或學校 接受智財權實務訓練5人次各20天,計需 738千元。 <2>赴美國專利商標局或智財權相關機構接 受智財權實務訓練5人次各20天,計需50 6千元。 <3>赴亞太地區智財權相關機構或學校接受 智財權實務訓練13人次各14天,計需1,1 31千元。 (2)委請專家學者出席會議提供專業諮詢意見 之出席費30千元。 (3)委託辦理智慧財產專業人員培訓、產業媒 合之拓廣及舉辦優良專利表揚活動等經費3 5,220千元(含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費500千 元)。 (4)舉辦產業輔導推廣活動、搜集國際產業動 態舉辦國際會議、印製會議資料及出國報 告等一般事務費2,872千元。 (5)接洽公務及參加會議等差旅費45千元。 |
288,767,000 | ||||||
| 2000 | 業務費 | 133,369,000 | 27,000,000 | 106,369,000 | 393.96% | ||||
| 2003 | 教育訓練費 | 2,375,000 | |||||||
| 2009 | 通訊費 | 42,000 | 6,000 | 36,000 | 600.00% | ||||
| 2015 | 權利使用費 | 11,950,000 | |||||||
| 2018 | 資訊服務費 | 75,064,000 | 26,994,000 | 48,070,000 | 178.08% | ||||
| 2036 |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 63,000 | |||||||
| 2039 | 委辦費 | 40,941,000 | |||||||
| 2051 | 物品 | 10,000 | |||||||
| 2054 | 一般事務費 | 2,872,000 | |||||||
| 2072 | 國內旅費 | 52,000 | |||||||
| 3000 | 設備及投資 | 61,810,000 | 8,295,000 | 53,515,000 | 645.15% | ||||
| 3030 | 資訊軟硬體設備費 | 61,810,000 | 8,295,000 | 53,515,000 | 645.15% | ||||
| 4000 | 獎補助費 | 93,588,000 | |||||||
| 4040 | 對國內團體之捐助 | 93,288,000 | |||||||
| 4085 | 獎勵及慰問 | 300,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