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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115-消防署及所屬單位預算案-單位預算案第284頁
預算機關
內政部消防署港務消防大隊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17,610,000 元(
計畫內容
推行港區各項消防救災救護工作。
預期成果
1.加強港區消防救災管理,確保生命財產安全。 2.提升消防執行能力,發揮救護工作績效。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5預算 114預算 114差異 114比例
02 加強港務消防工作 1.辦理韌性臺灣—強化各類型義消科技化訓練與
精進裝備中程計畫,係為協助地方政府提升義
消協勤救災量能,建構國土防禦韌性,本計畫
依據行政院112年7月6日院臺忠字第112102405
3號函核定,總經費495,241千元,分6年辦理
,除113至114年度已編列165,317千元外,本
年度續編第3年經費47,167千元,本科目編列5
,955千元(經常門2,179千元,資本門3,776千
元),明細如下:
(1)辦理機能型義消專業訓練等所需業務費2,1
79千元。(一般事務費)
(2)購置義消裝備器材等所需設備及投資經費3
,776千元。(機械設備費)
2.辦理建構消防人員工作安全衛生作業中程計畫
,係透過建置資訊系統、補助裝備器材車輛及
健康檢查等項目,提升消防人員職業安全衛生
及健康,本計畫依據行政院113年6月13日院臺
忠字第1131014894號函核定,總經費1,100,54
0千元,分5年辦理,除114年度已編列159,158
千元外,本年度續編第2年經費128,358千元,
本科目編列1,500千元(經常門),係辦理消防
 工作安全衛生講習訓練及成立工作安全規劃設
 計團隊等所需業務經費。(一般事務費)
3.辦理韌性國家醫療整備計畫,係為因應全球極
端氣候發生,提供大量傷病患救護,裝備補實
及流程構建,本計畫依據行政院113年3月29日
院臺衛字第1131007042號函核定,總經費828,
886千元,分4年辦理,除113至114年度已編列
253,507千元外,本年度續編第3年經費259,58
4千元,本科目編列2,997千元(經常門218千元
,資本門2,779千元),明細如下:
(1)辦理購置消防機關救護人員防護裝備所需
業務經費218千元。(物品)
(2)辦理購置消防機關救護人員救護器材所需
設備及投資經費2,779千元。(雜項設備費)
10,452,000 15,956,000 -5,504,000 -34.49%
2000 業務費 3,897,000 5,334,000 -1,437,000 -26.94%
2051 物品 218,000 293,000 -75,000 -25.60%
2054 一般事務費 3,679,000 3,679,000 0 0.00%
3000 設備及投資 6,555,000 10,622,000 -4,067,000 -38.29%
3020 機械設備費 3,776,000 3,780,000 -4,000 -0.11%
3035 雜項設備費 2,779,000 2,682,000 97,000 3.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