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115-內政部單位預算案-單位預算案第98頁
預算機關
內政部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30,846,000 元(
計畫內容
1.執行平均地權,督導地方政府辦理地價查估、評議作業  。 2.查編都市地區地價指數,健全不動產估價師制度。 3.辦理私法人購買住宅許可審查、業務督導及管理。 4.加強外資及陸資在臺取得不動產、耕地三七五租約及公  地處分、撥用之督導及管理事宜。 5.審查並督導中央部會及各直轄市、縣(市)政府辦理土  地徵收業務。 6.辦理公地行政事項及臺灣土地改革陳列館之管理及維護  等事宜。 7.辦理土地重劃、區段徵收業務之督導與管理。 8.撥充本部實施平均地權基金土地開發案貸款利息資本支  出。   計畫內容: 1.執行平均地權,督導地方政府辦理地價查估、評議作業  。 2.查編都市地區地價指數,健全不動產估價師制度。 3.辦理私法人購買住宅許可審查、業務督導及管理。 4.加強外資及陸資在臺取得不動產、耕地三七五租約及公  地處分、撥用之督導及管理事宜。 5.審查並督導中央部會及各直轄市、縣(市)政府辦理土  地徵收業務。 6.辦理公地行政事項及臺灣土地改革陳列館之管理及維護  等事宜。 7.辦理土地重劃、區段徵收業務之督導與管理。 8.撥充本部實施平均地權基金土地開發案貸款利息資本支  出。  
預期成果
1.貫徹實施平均地權基本國策,使地價評定合理反應市價  變動,以實現民生主義均富目標。 2.提供都市地價資訊、提升國內不動產估價師服務品質。 3.建立私法人購買住宅許可制,避免私法人短期炒作住宅  ,以維持住宅市場交易秩序。 4.精進三七五耕地租佃制度,保障租佃雙方合理權益。 5.加強公共建設用地取得,健全土地徵收審議制度,維護  土地正義。 6.督導與管理土地重劃、區段徵收業務,促進土地利用。 7.撥充本部實施平均地權基金土地開發案貸款利息資本支  出,有利於減少該基金配合政策辦理土城司法園區區段  徵收案土地開發成本負擔。   預期成果: 1.貫徹實施平均地權基本國策,使地價評定合理反應市價  變動,以實現民生主義均富目標。 2.提供都市地價資訊、提升國內不動產估價師服務品質。 3.建立私法人購買住宅許可制,避免私法人短期炒作住宅  ,以維持住宅市場交易秩序。 4.精進三七五耕地租佃制度,保障租佃雙方合理權益。 5.加強公共建設用地取得,健全土地徵收審議制度,維護  土地正義。 6.督導與管理土地重劃、區段徵收業務,促進土地利用。 7.撥充本部實施平均地權基金土地開發案貸款利息資本支  出,有利於減少該基金配合政策辦理土城司法園區區段  徵收案土地開發成本負擔。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5預算
01 實施平均地權 1.研修平均地權相關子法、土地估價相關法令、
 辦理地價法令講習及督導地方政府辦理地價業
 務等工作所需業務費59千元。(按日按件計資
 酬金30千元、物品5千元、一般事務費10千元
 、國內旅費14千元)
2.委託辦理區段地價估價作業系統WEB版功能維
 護及依行政院80年11月6日台80內字第34869號
 函核定之「都市地區地價指數查編計畫」委託
 縣市政府辦理都市地區地價指數查價工作經費
 890千元。(委辦費)
3.補助不動產估價師之事務所或聯合事務所申請
 紓困貸款所需信用保證手續費1千元(經常支出
 )。(對國內團體之捐助)
950,000
2000 業務費 949,000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30,000
2039 委辦費 890,000
2051 物品 5,000
2054 一般事務費 10,000
2072 國內旅費 14,000
4000 獎補助費 1,000
4040 對國內團體之捐助 1,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