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115-臺灣苗栗地方檢察署單位預算案-單位預算案第29頁
預算機關
臺灣苗栗地方檢察署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247,369,000 元(
計畫內容
本計畫係各科室辦理一般行政之經常性工作業務。  
預期成果
預期可以完成所有工作,並求迅速正確,提高工作效率。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5預算 114預算 114差異 114比例
01 人員維持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230,789千元,其內容如下:
1.法定編制人員待遇144,718千元,係職員132人
 之薪俸、加給等。
2.技工及工友待遇4,611千元,係駕駛7人及工友
 3人之工餉、加給等。
3.獎金33,260千元,係考績獎金及年終工作獎金
 等。
4.其他給與1,878千元,係休假補助及員工因公
 傷殘死亡慰問金等。
5.加班費21,476千元,係加班費及未休假加班費
 等。
6.退休離職儲金12,430千元,係現職人員依法應
 提撥之退休、離職儲金等。
7.保險12,416千元,係現職人員依法應提撥之公
 、勞、健保費等。
230,789,000 215,141,000 15,648,000 7.27%
1000 人事費 230,789,000 215,141,000 15,648,000 7.27%
1015 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144,718,000 132,037,000 12,681,000 9.60%
1025 技工及工友待遇 4,611,000 4,477,000 134,000 2.99%
1030 獎金 33,260,000 32,866,000 394,000 1.20%
1035 其他給與 1,878,000 2,231,000 -353,000 -15.82%
1040 加班費 21,476,000 20,021,000 1,455,000 7.27%
1050 退休離職儲金 12,430,000 11,649,000 781,000 6.70%
1055 保險 12,416,000 11,860,000 556,000 4.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