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115-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單位預算案-單位預算案第30頁
預算機關
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1,003,963,000 元(
計畫內容
本計畫係各科室辦理一般行政之經常性工作業務。  
預期成果
預期可以完成所有工作,並求迅速正確,提高工作效率。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5預算 114預算 114差異 114比例
01 人員維持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人事費932,950千元,其內容
如下:
1.法定編制人員待遇635,394千元,係職員604人
 之薪俸、加給等。
2.技工及工友待遇8,508千元,係駕駛12人及工
 友8人之工餉、加給等。
3.獎金127,759千元,係考績獎金、年終工作獎
 金及獎章之獎勵金等。
4.其他給與8,600千元,係休假補助。
5.加班費60,363千元,係加班費及未休假加班費
 。
6.退休離職儲金41,120千元,係現職人員依法應
 提撥之退休、離職儲金等。
7.保險51,206千元,係現職人員依法應提撥之公
 、勞、健保費等。
932,950,000 886,194,000 46,756,000 5.28%
1000 人事費 932,950,000 886,194,000 46,756,000 5.28%
1015 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635,394,000 607,227,000 28,167,000 4.64%
1025 技工及工友待遇 8,508,000 8,508,000 0 0.00%
1030 獎金 127,759,000 119,970,000 7,789,000 6.49%
1035 其他給與 8,600,000 8,600,000 0 0.00%
1040 加班費 60,363,000 53,361,000 7,002,000 13.12%
1050 退休離職儲金 41,120,000 39,440,000 1,680,000 4.26%
1055 保險 51,206,000 49,088,000 2,118,000 4.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