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115-臺灣高等檢察署智慧財產檢察分署單位預算案-單位預算案第19頁
預算機關
臺灣高等檢察署智慧財產檢察分署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16,320,000 元(
計畫內容
本計畫係辦理一般行政管理事務。  
預期成果
促進事務管理效率,輔助檢察業務工作之推動。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5預算 114預算 114差異 114比例
01 人員維持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人事費14,436千元,其內容如
下:
1.法定編制人員待遇8,843千元,係職員9人之薪
 俸、加給等。
2.獎金2,550千元,係考績獎金及年終獎金等。
3.其他給與80千元,係休假補助及員工因公傷殘
 死亡慰問金等。
4.加班費1,313千元,係加班費及未休假加班費
 等。
5.退休離職儲金820千元,係現職人員依法應提
 撥之退休、離職儲金等。
6.保險830千元,係現職人員依法應提撥之公、
 健保費等。
14,436,000 16,055,000 -1,619,000 -10.08%
1000 人事費 14,436,000 16,055,000 -1,619,000 -10.08%
1015 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8,843,000 10,312,000 -1,469,000 -14.25%
1030 獎金 2,550,000 2,510,000 40,000 1.59%
1035 其他給與 80,000 128,000 -48,000 -37.50%
1040 加班費 1,313,000 1,272,000 41,000 3.22%
1050 退休離職儲金 820,000 924,000 -104,000 -11.26%
1055 保險 830,000 909,000 -79,000 -8.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