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115-臺灣澎湖地方法院單位預算案-單位預算案第31頁
預算機關
臺灣澎湖地方法院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147,128,000 元(
計畫內容
辦理一般行政事務。  
預期成果
依法辦理各項行政業務,達成司法業務之推展。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5預算
01 人員維持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120,699千元,均屬人事費,
其內容如下:
1.法定編制人員待遇70,677千元,係職員56人及
 法警11人之待遇經費。
2.約聘僱人員待遇5,178千元,係聘用人員6人及
 約僱人員1人之待遇經費。
3.技工及工友待遇4,247千元,係技工1人、駕駛
 6人及工友1人之待遇經費。
4.獎金16,257千元,包括:
 (1)考績獎金7,650千元。
 (2)年終工作獎金8,607千元。
5.其他給與1,600千元,包括:
 (1)休假補助1,500千元。
 (2)員工執行職務意外傷亡慰問金100千元。
6.加班費8,309千元,包括:
 (1)超時加班費5,509千元。
 (2)未休假加班費2,800千元。
7.退休離職儲金7,231千元,包括:
 (1)依法提撥公務人員退撫基金經費6,487千元
   。
 (2)依法提繳勞工退休金及提撥約聘僱人員離
   職儲金經費320千元。
 (3)依法提繳勞工退休金、工資墊償基金及提
   撥勞工退休準備金424千元。
8.保險7,200千元,包括:
 (1)健保保險補助4,800千元。
 (2)公保保險補助1,600千元。
 (3)勞保保險補助800千元。
120,699,000
1000 人事費 120,699,000
1015 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70,677,000
1020 約聘僱人員待遇 5,178,000
1025 技工及工友待遇 4,247,000
1030 獎金 16,257,000
1035 其他給與 1,600,000
1040 加班費 8,309,000
1050 退休離職儲金 7,231,000
1055 保險 7,20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