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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115-臺灣新竹地方法院單位預算案-單位預算案第44頁
預算機關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335,000 元(
計畫內容
依預算法第22條規定編列,以支應各項經費之不足。  
預期成果
便利業務推展,促進行政效能。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5預算 114預算 114差異 114比例
01 第一預備金 依預算法第22條規編列。 335,000 335,000 0 0.00%
6000 預備金 335,000 335,000 0 0.00%
6005 第一預備金 335,000 335,000 0 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