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115-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單位預算案-單位預算案第29頁
預算機關
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482,022,000 元(
計畫內容
辦理一般行政事務。  
預期成果
依法辦理各項行政事務,達成司法業務之推展。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5預算
01 人員維持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456,758千元,均屬人事費,
其內容如下:
1.法定編制人員待遇259,291千元,係職員194人
 ,法警30人之待遇經費。
2.約聘僱人員待遇27,679千元,係聘用人員36人
 之待遇經費。
3.技工及工友待遇6,870千元,係技工1人,駕駛
 10人,工友6人之待遇經費。
4.獎金74,973千元,包括:
 (1)考績獎金37,727千元。
 (2)年終工作獎金37,246千元。
5.其他給與4,398千元,包括:
 (1)休假補助4,298千元。
 (2)員工執行職務意外傷亡慰問金100千元。
6.加班費35,583千元,包括:
 (1)超時加班費17,604千元。
 (2)未休假加班費17,979千元。
7.退休離職儲金23,124千元,包括:
 (1)依法提撥公務人員退撫基金經費20,496千
   元。
 (2)依法提繳勞工退休金及提撥約聘僱人員離
   職儲金經費1,656千元。
 (3)依法提繳勞工退休金、工資墊償基金及提
   撥勞工退休準備金972千元。
8.保險24,840千元,包括:
 (1)健保保險補助15,960千元。
 (2)公保保險補助6,180千元。
 (3)勞保保險補助2,700千元。
456,758,000
1000 人事費 456,758,000
1015 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259,291,000
1020 約聘僱人員待遇 27,679,000
1025 技工及工友待遇 6,870,000
1030 獎金 74,973,000
1035 其他給與 4,398,000
1040 加班費 35,583,000
1050 退休離職儲金 23,124,000
1055 保險 24,84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