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115-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單位預算案-單位預算案第30頁
預算機關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815,065,000 元(
計畫內容
辦理一般行政事務。  
預期成果
依法辦理各項行政事務,達成司法業務之推展。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5預算
01 人員維持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766,819千元,均屬人事費,
其內容如下:
1.法定編制人員待遇438,164千元,係職員315人
 及法警47人之待遇經費。
2.約聘僱人員待遇52,000千元,係聘用人員70人
 之待遇經費。
3.技工及工友待遇6,366千元,係技工1人、駕駛
 6人及工友7人之待遇經費。
4.獎金123,378千元,包括:
 (1)考績獎金60,000千元。
 (2)年終工作獎金63,378千元。
5.其他給與6,400千元,包括:
 (1)休假補助6,300千元。
 (2)員工執行職務意外傷亡慰問金100千元。
6.加班費57,761千元,包括:
 (1)超時加班費27,761千元。
 (2)未休假加班費30,000千元。
7.退休離職儲金39,700千元,包括:
 (1)依法提撥公務人員退撫基金經費35,500千
   元。
 (2)依法提繳勞工退休金及提撥約聘僱人員離
   職儲金經費3,300千元。
 (3)依法提繳勞工退休金、工資墊償基金及提
   撥勞工退休準備金900千元。
8.保險43,050千元,包括:
 (1)健保保險補助30,300千元。
 (2)公保保險補助8,500千元。
 (3)勞保保險補助4,250千元。
766,819,000
1000 人事費 766,819,000
1015 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438,164,000
1020 約聘僱人員待遇 52,000,000
1025 技工及工友待遇 6,366,000
1030 獎金 123,378,000
1035 其他給與 6,400,000
1040 加班費 57,761,000
1050 退休離職儲金 39,700,000
1055 保險 43,05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