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116-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單位預算案-單位預算案第58頁
預算機關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1,746,365,000 元()
計畫內容
1.支應公教人員婚喪生育及子女教育補助費用。 2.支應公教人員保險生育給付差額補助費用。 3.支應公教人員育嬰留職停薪津貼加發補助費用。  
預期成果
1.改善公教人員待遇。 2.減輕公教人員育兒經濟負擔。 3.提升公教人員保險法之被保險人於育嬰留職停薪期間生  活之經濟安全。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6預算 115預算 115差異 115比例
01 公教人員婚喪生育及子女教育補助 1.公教人員結婚補助100,000千元,約1,490人次
 。
2.公教人員喪葬補助670,000千元,約3,260人次
 。
3.公教人員生育補助1,000千元,約100人次。
4.公教人員子女教育補助561,179千元,約58,64
 3人次。
1,332,179,000 1,576,979,000 -244,800,000 -15.52%
1000 人事費 1,332,179,000 1,576,979,000 -244,800,000 -15.52%
1035 其他給與 1,332,179,000 1,576,979,000 -244,800,000 -15.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