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116-環境部資源循環署單位預算案-單位預算案第111頁
預算機關
一般性補助款-資源循環署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440,100,000 元()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6預算 115預算 115差異 115比例
01 減量回收及資源循環推動計畫 依行政院111年6月27日院臺環字第1110015838號
函及113年11月12日院臺環字第1131023239號函
核定「減量回收及資源循環推動計畫」,辦理推
動物料資源循環、推動源頭減量、循環採購、推
動具挑戰及須關注廢棄物清除處理等相關工作,
總經費3,014,528千元(另基金預算233,195千元
),執行期間112至116年,屬跨年度連續性預算
(112年度編列382,169千元,113年度編列852,6
63千元,114年度編列605,596千元,115年度編
列476,700千元),本年度續編最後1年經費697,
400千元,其中本項目配合編列440,100千元,辦
理以下業務:
1.補助地方政府推動廢棄物源頭減量及強化分類
 回收措施,需獎補助費80,000千元。
2.補助地方政府建立再生燃料輔導、獎勵、管理
 及認證制度,與農膜回收處理等,需獎補助費
 100千元。
3.補助地方政府辦理石綿建材廢棄物及廢木材清
 除處理工作,需獎補助費360,000千元。
440,100,000 193,420,000 246,680,000 127.54%
4000 獎補助費 440,100,000 193,420,000 246,680,000 127.54%
4005 對直轄市政府之補助 192,870,000 100,832,000 92,038,000 91.28%
4010 對各縣市政府之補助 247,230,000 92,588,000 154,642,000 167.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