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116-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單位預算案-單位預算案第99頁
預算機關
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291,600,000 元()
計畫內容
防疫中心興建工程。  
預期成果
新建工程部分執行基礎工程、開挖支撐工程、地下1樓結 構體完成,預計工程進度可達12%;檢驗及疫苗研製中心 臨時實驗室穩定營運。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6預算 115預算 115差異 115比例
01 衛生福利部防疫中心興建工程計畫 「衛生福利部防疫中心興建工程計畫」係為因應
國際間新興傳染病及我國防疫檢驗量能提升之需
求,並同時整合行政資源與提升機關專業形象,
考量未來十年以上之防疫需求,所規劃興建之行
政辦公大樓及國家級防疫實驗室,本計畫前經行
政院109年4月10日院臺衛字第1090008746號函核
定,嗣經行政院111年8月8日院臺衛字第1110091
445號函、行政院115年3月16日院臺衛字第11410
36375號函同意修正,總計畫經費9,304,113千元
,執行期間為110至121年,110至115年度已編列
2,154,641千元,本年度續編第7年經費291,600
千元,其內容如下:
1.為辦理「衛生福利部防疫中心興建工程計畫」
 之主體工程興建,執行基礎工程、開挖支撐工
 程、地下1樓結構體及環境監測等工作,計列2
 66,000千元(資本門)(房屋建築及設備費)
 ,其中工程管理費係以預估工程結算總價6,72
 0,210千元,按工程管理費標準逐級差額累退
 計算提列計23,411千元,因本計畫已委託工程
 專責機關「內政部國土管理署」代辦,依該署
 代辦費撥付標準規定,本年度編列1,458千元
 ;公共藝術設置費係依上開預估工程總價,按
 「文化藝術獎助及促進條例」提列計67,202千
 元,本年度編列800千元。
2.為辦理檢驗及疫苗研製中心臨時辦公及實驗室
 營運業務,計列25,600千元(水電費10,000千
 元、其他業務租金12,400千元、一般事務費2,
 600千元、國內旅費600千元)。
291,600,000 169,700,000 121,900,000 71.83%
2000 業務費 25,600,000 25,600,000 0 0.00%
2006 水電費 10,000,000 9,916,000 84,000 0.85%
2021 其他業務租金 12,400,000 12,400,000 0 0.00%
2054 一般事務費 2,600,000 2,684,000 -84,000 -3.13%
2072 國內旅費 600,000 600,000 0 0.00%
3000 設備及投資 266,000,000 144,100,000 121,900,000 84.59%
3010 房屋建築及設備費 266,000,000 144,100,000 121,900,000 84.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