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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116-財政部國庫署單位預算案-單位預算案第62頁
預算機關
財政部國庫署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235,717,270,000 元()
計畫內容
辦理普發現金。  
預期成果
透過普發現金方式,與全民共享經濟成果。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6預算
01 普發現金 辦理普發現金所需經費,其內容如下:
1.通訊費10,000千元:客服外撥及民眾撥打之電
 話費。
2.資訊服務費4,100千元:網路內容分派與緩存
 機制(CDN)等服務。
3.保險費114千元:投保責任保險保險費。
4.委辦費351,246千元:
 (1)發放交易手續費及自動櫃員機(ATM)設機行
   變更設計費等213,806千元。
 (2)網路服務、客服服務及行政廣宣等經費137
   ,440千元,其中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所需
   製作、託播、刊登等經費15,940千元。
5.一般事務費2,000千元:印製特定偏鄉造冊發
 放現金袋、ATM設機辨識貼紙等經費。
6.其他補助及捐助235,349,810千元:辦理全民
 普發現金所需經費(預估2,353萬4,981人,每
 人發放1萬元)。
235,717,270,000
2000 業務費 367,460,000
2009 通訊費 10,000,000
2018 資訊服務費 4,100,000
2027 保險費 114,000
2039 委辦費 351,246,000
2054 一般事務費 2,000,000
4000 獎補助費 235,349,810,000
4090 其他補助及捐助 235,349,81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