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算機關
經濟部水利署第十河川分署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936,360,000 元()
計畫內容
1.考慮氣候變遷辦理河川、區排、海岸之整體改善與調適
規劃。
2.以整體改善觀念治理中央管及跨省市河川水系、河川環
境改善、歲修、構造物維護等防災減災工程。
3.辦理中央管及跨省市河川水系調適規劃、環境調查、水
岸空間生態環境管理及防洪構造物維護管理等工作。
4.辦理全國海岸環境改善、養護等防災減災工程。
5.辦理海岸基本資料調查、委託研究及禦潮構造物設施等
經常性維護管理工作。
6.辦理中央管區域排水用地取得、整體改善、維護管理及
規劃研究等工作。
7.辦理水門及抽水站等設施操作、維護、監測及智慧化管
理。
8.辦理直轄市、縣(市)管河川、排水、海岸防護,包含防
洪綜合治理工程(含逕流分擔、在地滯洪及非對稱治理
等措施)、應急工程、治理規劃及檢討、生態檢核、非
工程措施及依據水環境空間發展藍圖辦理水域環境改善
等。
9.強化中央及區域型智慧防汛網,持續輔助強化地方智慧
防汛網,優化水災風險圖資及應用,提升水災即時預警
精準度,創新災情蒐整技術及應用。
10.強化智慧應變中心設施及專業展示功能,水利防災觀
摩及教育空間設施功能,強化防災資通訊及巨量資料
整合平台,精進智慧防災應變決策支援系統功能。
11.防災資訊生活化數位創新,情資智慧整合及便民服務
,精進水災機制與應變效能,強化整備規模與數位管
理。
12.強化自主防災社區在地韌性,擴大防汛護水志工協力
效益,創建數位水利防災知識與應用,強化民眾風險
溝通機制與效益。
13.辦理河道巡檢、防災應變等空拍需求。
14.地下水觀測站井更新及增設儀器設備暨維護。
預期成果
1.整合河川、區域排水及一般性海堤,就不同土地型態,
規劃適當整體改善措施及調適作為,增加承洪韌性。
2.保護中央管河川及跨省市水系沿岸地區重要城市鄉鎮與
公共設施,保障民眾生命財產安全及提供民眾休閒遊憩
空間。
3.加強辦理中央管及跨省市河川水系構造設施維護管理工
作,提高河防安全及景觀維護,以達河川永續經營目標
。
4.加速完成中央管及跨省市河川水岸整建與景觀改善、規
劃設計、技術交流等研究成果,提供作為防洪構造物設
計參考。
5.保障沿海地區居民生命財產安全,維護海岸生態系統及
創造生態教育場所。
6.改善海岸環境,營造海岸景觀,提供民眾親水、休閒空
間,保障社會經濟建設成果。
7.改善中央管區域排水環境衛生,減輕各項淹水損失,提
高土地利用價值等。
8.於防災功能外,納入生態、文化、遊憩、生產等面向,
營造水岸環境。
9.預期可使縣市管河川設施保護標準提升至防洪改善設計
標準,減輕各項淹水損失,增加保護人口與減少淹水面
積,並符合水域環境空間發展需求。
10.創新防災數位轉型,提升防災監測預警及即時通報力
,續精進中央及地方之智慧防災及應變能力。
11.精進資訊整合應用,完備防災應變機制及智慧決策力
,提升整體災害防救效率,強化防汛管理及應變指揮
調度功能。
12.強化整備智慧管理,提升防災資訊服務及預劃應變力
,提供民眾更生活化及易懂有效有感之防災資訊與便
民服務。
13.深化全民防災自主,提升防災韌性減損及快速復原力
,降低水災之傷亡災損及對社會影響與經濟損失。
14.強化河道檢測巡查作業,完成水文資料蒐集及勘查等
作業。
15.進行地下水觀測井設備維護及保養,持續精進與發揮
地下水觀測網功能,確保地下水資料持續接收更新及
完整性,以掌握地下水變化情勢,以利相關單位後續
研訂、檢討及調整地下水補注與地層下陷防治等相關
措施之重要參據。
| 編號 | 科目 | 說明 | 數量 | 單位 | 單價 | 116預算 |
|---|---|---|---|---|---|---|
| 01 | 河川海岸環境營造計畫 |
辦理中央管流域整體改善與調適計畫、水災智慧 防災計畫第二期、因應氣候變遷縣市管河川及排 水整體改善計畫、無人載具產業發展統籌型計畫 等,計需935,260千元(經常門162,960千元,資 本門772,300千元): 1.加班費,計需600千元。 2.員工在職教育訓練費、水電費、郵電及電話通 訊費、土地租金、資訊操作維護費、租用工務 勘測用車輛、辦公設施器材保險等費用,計需 10,330千元。 3.聘請專家學者辦理河川治理規劃及管理、海岸 基本資料調查、中央管區域排水規劃研究等出 席費、講師鐘點費、短期僱工等費用,計需65 0千元。 4.委託辦理河川環境景觀復育規劃、河川生態調 查、海岸防護研究、海岸觀測、海岸基本資料 調查、中央管區域排水規劃研究及工程技術研 發、智慧防災應用與推動全民防災減損等相關 作業,計需11,900千元。 5.購置各項文具紙張、書籍、其他消耗及非消耗 品、油料、報告印刷、水門抽水站維護管理、 勞務承攬、巡防車輛、儀器設備及辦公用機具 等修繕養護費,計需137,280千元。 6.業務督導、勘查、參加會議出差旅費、物品搬 遷及貨品運送等,計需2,200千元。 7.辦理中央管及跨省市河川水系河川、海岸治理 工程及中央管區域排水工程等計畫用地徵收、 地上物補償、河川堤防新建、加高加強、整建 、歲修、河川海岸環境改善及相關附屬工程、 防汛必要之補強工程、區域排水改善及維護等 工程經費及辦理工程所需之各項管理費用、購 置儀器、無人機、資訊及周邊設備等,計需77 2,300千元(資本門)。(公共建設及設施費中包 含數件細項工程,因件數及金額未確定,爰工 程管理費按公共建設及設施費650,000千元, 依「中央政府各機關工程管理費支用要點」規 定暫以4%估算,計26,000千元,並配合工程結 算總價覈實於得提列數額內執行。) |
935,260,000 | |||
| 1000 | 人事費 | 600,000 | ||||
| 1040 | 加班費 | 600,000 | ||||
| 2000 | 業務費 | 162,360,000 | ||||
| 2003 | 教育訓練費 | 700,000 | ||||
| 2006 | 水電費 | 2,410,000 | ||||
| 2009 | 通訊費 | 3,400,000 | ||||
| 2012 | 土地租金 | 850,000 | ||||
| 2018 | 資訊服務費 | 1,000,000 | ||||
| 2021 | 其他業務租金 | 950,000 | ||||
| 2027 | 保險費 | 1,020,000 | ||||
| 2033 | 約用人員酬金 | 150,000 | ||||
| 2036 |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 500,000 | ||||
| 2039 | 委辦費 | 11,900,000 | ||||
| 2051 | 物品 | 4,130,000 | ||||
| 2054 | 一般事務費 | 24,500,000 | ||||
| 2066 |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 | 350,000 | ||||
| 2069 |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 108,300,000 | ||||
| 2072 | 國內旅費 | 1,800,000 | ||||
| 2081 | 運費 | 400,000 | ||||
| 3000 | 設備及投資 | 772,300,000 | ||||
| 3005 | 土地 | 95,000,000 | ||||
| 3015 | 公共建設及設施費 | 650,000,000 | ||||
| 3020 | 機械設備費 | 5,500,000 | ||||
| 3025 | 運輸設備費 | 3,300,000 | ||||
| 3030 | 資訊軟硬體設備費 | 18,500,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