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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116-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檢查局單位預算案-單位預算案第24頁
預算機關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檢查局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31,591,000 元()
計畫內容
1.辦理金融機構之檢查(包括金融控股公司、本國銀行、  票券金融公司、外國銀行在臺分行、信用合作社、證券  公司、證券投資信託公司、保險公司、農漁會信用部、  專營電子支付機構、融資租賃公司及外籍移工小額匯兌  公司等),以瞭解金融機構之財務與業務,及其缺失改  善情形。 2.辦理提供虛擬資產服務之事業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之檢  查,以瞭解虛擬資產服務事業辦理情形,及其缺失改善  情形。  
預期成果
1.促進金融機構改正經營缺失,維持金融秩序之安定,進  而達到金融紀律化之目標,並健全金融機構之經營管理  。 2.促進提供虛擬資產服務之事業改正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  之缺失,維持金融秩序安定,並提升打詐機制,進而達  到金融紀律化之目標,及打擊詐欺犯罪,並健全虛擬資  產服務事業之經營管理。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6預算 115預算 115差異 115比例
01 金融機構檢查 本計畫係辦理金融機構(包括金融控股公司、本
國銀行、票券金融公司、外國銀行在臺分行、信
用合作社、證券公司、證券投資信託公司、保險
公司及農漁會信用部、專營電子支付機構、融資
租賃公司及外籍移工小額匯兌公司等)、提供虛
擬資產服務之事業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之檢查、
缺失改善情形追蹤及所報內部稽核報告之處理等
,計列經費31,591千元,其內容如下:
1.辦理金融檢查人員專業訓練及派赴國內訓練機
 構研習所需訓練費用334千元。
2.派員參加國外訓練機構研習相關課程旅費724
 千元。
3.網際網路數據線路使用費324千元。
4.郵寄公文、檢查報告及相關資料等費用99千元
 ,業務聯繫電話費等398千元。
5.影印機設備等租金677千元。
6.辦理金融檢查專業訓練課程所需講師鐘點費34
 9千元。
7.購置金融檢查業務所需消耗性物品、使用年限
 未及2年或金額未達1萬元之非消耗性物品等經
 費300千元。
8.辦理登記桌及一般庶務工作委外9名經費5,208
 千元。
9.辦理金融機構檢查所需之國內旅費16,039千元
 、大陸地區旅費1,804千元、國外旅費5,157千
 元及赴國外參與國際金融會議旅費164千元,
 合共23,164千元。
10.短程洽公所需車資14千元。
31,591,000 30,828,000 763,000 2.48%
2000 業務費 31,591,000 30,828,000 763,000 2.48%
2003 教育訓練費 1,058,000 1,058,000 0 0.00%
2009 通訊費 821,000 597,000 224,000 37.52%
2021 其他業務租金 677,000 677,000 0 0.00%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349,000 349,000 0 0.00%
2051 物品 300,000 300,000 0 0.00%
2054 一般事務費 5,208,000 4,669,000 539,000 11.54%
2072 國內旅費 16,039,000 16,039,000 0 0.00%
2075 大陸地區旅費 1,804,000 1,804,000 0 0.00%
2078 國外旅費 5,321,000 5,321,000 0 0.00%
2084 短程車資 14,000 14,000 0 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