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選擇分支計畫:
資料來源:116-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銀行局單位預算案-單位預算案第29頁
預算機關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銀行局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7,623,000 元()
計畫內容
1.辦理銀行業與金融控股公司之監理法規及制度、風險管  理政策、資本適足性管理規範及兩岸金融往來政策暨法  規之研擬、規劃及執行。 2.金融控股公司轄下銀行及票券金融公司、非金融控股公  司轄下銀行、中華郵政公司、中小企業銀行、票券金融  公司、信用合作社、專營信用卡業務機構、電子支付機  構與外籍移工匯兌機構等機構之監督管理,以及依金融  消費者保護法納管符合一定條件融資租賃公司之行為監  理。 3.審核外國銀行申請設立代表人辦事處、分行與國際金融  業務分行,審核大陸地區銀行設立代表人辦事處及分行  。 4.推動國際金融事務及強化對衍生性金融商品業務管理。  
預期成果
1.健全金融控股公司及銀行業監理法規,推動實施新巴塞  爾資本協定修正內容。 2.強化金融控股公司及銀行業風險管理,鼓勵銀行從事金  融商品創新與業務多元化。 3.健全金融控股公司、商業銀行、信用合作社、票券金融  業務、信託業務、電子支付業務、外籍移工國外小額匯  兌業務與信用卡、現金卡等支付工具市場機制,及強化  融資租賃公司從事相關業務之消費者保護,落實銀行遵  循法令規範,改善資產結構,提升服務品質及金融競爭  力。 4.強化與國際金融監理機關之合作。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6預算 115預算 115差異 115比例
01 銀行監理 本計畫係為健全銀行業務之管理,強化主管機關
功能,維護市場紀律及對銀行之監督管理及其法
令制度之研究、擬訂、修正等,計編列經費7,62
3千元,其內容如下:
1.派員參加國外訓練機構研習相關課程旅費478
 千元。
2.郵寄各類公文函件及報表資料等所需郵資210
 千元。
3.辦理銀行監理及業務聯繫所需數據、電話費1,
 635千元。
4.影印機設備等租金642千元。
5.辦理銀行監理及召開各項會議所需文具紙張等
 經費465千元。 
6.召開各項會議所需資料印製、會場佈置及其他
 雜支等經費196千元。
7.國內出差旅費324千元。
8.赴大陸地區參與國際金融會議旅費205千元。
9.赴國外參與國際金融會議旅費3,398千元。
10.參與各種會議及洽公短程車資70千元。
7,623,000 9,658,000 -2,035,000 -21.07%
2000 業務費 7,623,000 9,658,000 -2,035,000 -21.07%
2003 教育訓練費 478,000 459,000 19,000 4.14%
2009 通訊費 1,845,000 1,845,000 0 0.00%
2021 其他業務租金 642,000 642,000 0 0.00%
2051 物品 465,000 465,000 0 0.00%
2054 一般事務費 196,000 196,000 0 0.00%
2072 國內旅費 324,000 324,000 0 0.00%
2075 大陸地區旅費 205,000 178,000 27,000 15.17%
2078 國外旅費 3,398,000 3,479,000 -81,000 -2.33%
2084 短程車資 70,000 70,000 0 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