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116-內政部單位預算案-單位預算案第86頁
預算機關
內政部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3,619,760,000 元()
計畫內容
1.檢討研修地方制度、行政區劃、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  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相關法規,提升地方自治  行政效能,落實地方自治精神。 2.辦理督導地方基礎建設業務、推動公共造產及辦理調解  表揚等業務。 3.研修(擬)選舉、罷免、政治獻金法制,並辦理相關法規  釋疑。 4.辦理政黨成立、解散等事項之備案及業務輔導相關事宜  ,審議政黨處分事件及其他有關事項,蒐集研析各國政  黨審議及運作情形。 5.輔導辦理威權統治時期國家不法行為被害者權利回復及  威權象徵處置事宜。 6.輔導宗教團體健全組織及發展,加強與各宗教團體之聯  繫溝通,提升宗教學術與文化水準,鼓勵興辦公益慈善  暨社會教化事業及協助參與國際性宗教活動,並辦理祭  祀公業及神明會等業務。 7.健全殯葬法制,落實殯葬管理,加強殯葬消費權益,加  強殯葬服務業管理及輔導、推動殯葬專業證照制度。 8.健全國家榮典制度,倡導合時儀節,辦理紀念典禮。 9.輔導辦理國慶各項慶典活動。   計畫內容: 1.檢討研修地方制度、行政區劃、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  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相關法規,提升地方自治  行政效能,落實地方自治精神。 2.辦理督導地方基礎建設業務、推動公共造產及辦理調解  表揚等業務。 3.研修(擬)選舉、罷免、政治獻金法制,並辦理相關法規  釋疑。 4.辦理政黨成立、解散等事項之備案及業務輔導相關事宜  ,審議政黨處分事件及其他有關事項,蒐集研析各國政  黨審議及運作情形。 5.輔導辦理威權統治時期國家不法行為被害者權利回復及  威權象徵處置事宜。 6.輔導宗教團體健全組織及發展,加強與各宗教團體之聯  繫溝通,提升宗教學術與文化水準,鼓勵興辦公益慈善  暨社會教化事業及協助參與國際性宗教活動,並辦理祭  祀公業及神明會等業務。 7.健全殯葬法制,落實殯葬管理,加強殯葬消費權益,加  強殯葬服務業管理及輔導、推動殯葬專業證照制度。 8.健全國家榮典制度,倡導合時儀節,辦理紀念典禮。 9.輔導辦理國慶各項慶典活動。  
預期成果
1.健全地方制度與行政區劃法制,推動區域聯合治理,輔  導地方自治團體均衡發展,強化地方自治行政效能。 2.督導地方基礎建設業務、地方辦公廳舍村(里)集會所整  建計畫及推動公共造產業務,以促進地方祥和,並提昇  地方自治財源。 3.勵行民主憲政,健全公民參政法制。 4.健全政黨政治發展。 5.輔導威權統治時期國家不法行為被害者權利回復及威權  象徵處置業務,促進社會和解。 6.使宗教信仰與社會生活真正結合,安定社會;運用宗教  團體匯聚之社會資源,提升政府推動心靈改革及社會福  利事業;分區辦理祭祀公業及神明會研習會,提升專業  知能,並強化清理績效。 7.提升殯葬設施及殯葬服務業品質,強化殯葬消費權益保  護。 8.完備國家禮制,建構優質禮儀及多元化資訊;弘揚孝道  倫理,促進社會祥和。 9.彰顯國家儀典,凝聚國民對國家向心力。   預期成果: 1.健全地方制度與行政區劃法制,推動區域聯合治理,輔  導地方自治團體均衡發展,強化地方自治行政效能。 2.督導地方基礎建設業務、地方辦公廳舍村(里)集會所整  建計畫及推動公共造產業務,以促進地方祥和,並提昇  地方自治財源。 3.勵行民主憲政,健全公民參政法制。 4.健全政黨政治發展。 5.輔導威權統治時期國家不法行為被害者權利回復及威權  象徵處置業務,促進社會和解。 6.使宗教信仰與社會生活真正結合,安定社會;運用宗教  團體匯聚之社會資源,提升政府推動心靈改革及社會福  利事業;分區辦理祭祀公業及神明會研習會,提升專業  知能,並強化清理績效。 7.提升殯葬設施及殯葬服務業品質,強化殯葬消費權益保  護。 8.完備國家禮制,建構優質禮儀及多元化資訊;弘揚孝道  倫理,促進社會祥和。 9.彰顯國家儀典,凝聚國民對國家向心力。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6預算 115預算 115差異 115比例
01 地方制度與治理 1.檢討研修地方制度法,舉辦相關研修會議與座
 談會,蒐集編印國內外地方制度相關法規及專
 門著作,所需業務費240千元。(通訊費9千元
 、其他業務租金50千元、按日按件計資酬金30
 千元、物品10千元、一般事務費51千元、國內
 旅費90千元)
2.檢討研修地方行政機關與地方立法機關組織準
 則,舉辦相關研修會議與座談會,辦理縣(市
 )政府及議會組織自治條例核定備查作業,所
 需業務費150千元。(其他業務租金20千元、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10千元、一般事務費60千元
 、國內旅費60千元)
3.辦理民政局處長座談會所需業務費380千元。
 (其他業務租金65千元、物品10千元、一般事
 務費185千元、國內旅費120千元)
4.處理經常公務所需使用影印機等設備租賃費用
 114千元。(其他業務租金)
5.捐助學校及學術研究機構辦理地方自治、地方
 制度等相關業務研討會經費150千元。(對特
 種基金之補助60千元、對國內團體之捐助60千
 元、對私校之獎助30千元)
6.辦理地方議事人員及議員助理研習會,所需經
 費100千元。(其他業務租金20千元、按日按
 件計資酬金15千元、一般事務費35千元、國內
 旅費30千元)
7.辦理地方民意代表出國考察報告考核工作,所
 需經費42千元。(一般事務費7千元、國內旅
 費35千元)
8.地方公職人員資訊系統功能擴充及維護,所需
 經費250千元。(資訊服務費)
9.辦理行政區劃、地方民代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
 補助條例相關法制研修及業務推動工作,舉辦
 研修會議、座談會,蒐集、翻譯國內外相關法
 規及著作,所需業務費282千元。(通訊費6千
 元、按日按件計資酬金50千元、一般事務費16
 0千元、國內旅費60千元、短程車資6千元)
10.災害防救訪評業務、災害防救系統操作教育
  訓練及民防事務相關工作,所需經費395千元
  。(一般事務費120千元、國內旅費260千元
  、短程車資15千元)
11.補助地方政府春節期間另發給村里長1.5個月
  事務補助費656,060千元。( 對直轄市政府
  之補助348,916千元、對各縣市政府之補助30
  7,144千元)
658,163,000 597,693,000 60,470,000 10.12%
2000 業務費 1,953,000 3,513,000 -1,560,000 -44.41%
2009 通訊費 15,000 56,000 -41,000 -73.21%
2018 資訊服務費 250,000 250,000 0 0.00%
2021 其他業務租金 269,000 425,000 -156,000 -36.71%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105,000 118,000 -13,000 -11.02%
2051 物品 20,000 162,000 -142,000 -87.65%
2054 一般事務費 618,000 1,865,000 -1,247,000 -66.86%
2072 國內旅費 655,000 602,000 53,000 8.80%
2084 短程車資 21,000 21,000 0 0.00%
4000 獎補助費 656,210,000 594,180,000 62,030,000 10.44%
4005 對直轄市政府之補助 348,916,000 314,115,000 34,801,000 11.08%
4010 對各縣市政府之補助 307,144,000 279,865,000 27,279,000 9.75%
4030 對特種基金之補助 60,000 80,000 -20,000 -25.00%
4040 對國內團體之捐助 60,000 80,000 -20,000 -25.00%
4045 對私校之獎助 30,000 40,000 -10,000 -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