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116-臺灣苗栗地方檢察署單位預算案-單位預算案第29頁
預算機關
臺灣苗栗地方檢察署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248,900,000 元()
計畫內容
本計畫係各科室辦理一般行政之經常性工作業務。  
預期成果
預期可以完成所有工作,並求迅速正確,提高工作效率。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6預算 115預算 115差異 115比例
01 人員維持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231,801千元,其內容如下:
1.法定編制人員待遇144,147千元,係職員131人
 之薪俸、加給等。
2.技工及工友待遇4,613千元,係駕駛7人及工友
 3人之工餉、加給等。
3.獎金33,555千元,係考績獎金及年終工作獎金
 等。
4.其他給與2,284千元,係休假補助及員工因公
 傷殘死亡慰問金等。
5.加班費21,939千元,係加班費及未休假加班費
 等。
6.退休離職儲金12,508千元,係現職人員依法應
 提撥之退休、離職儲金等。
7.保險12,755千元,係現職人員依法應提撥之公
 、勞、健保費等。
231,801,000 230,789,000 1,012,000 0.44%
1000 人事費 231,801,000 230,789,000 1,012,000 0.44%
1015 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144,147,000 144,718,000 -571,000 -0.39%
1025 技工及工友待遇 4,613,000 4,611,000 2,000 0.04%
1030 獎金 33,555,000 33,260,000 295,000 0.89%
1035 其他給與 2,284,000 1,878,000 406,000 21.62%
1040 加班費 21,939,000 21,476,000 463,000 2.16%
1050 退休離職儲金 12,508,000 12,430,000 78,000 0.63%
1055 保險 12,755,000 12,416,000 339,000 2.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