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116-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單位預算案-單位預算案第29頁
預算機關
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865,118,000 元()
計畫內容
本計畫係辦理一般行政管理事務。  
預期成果
促進事務管理效率,提高工作績效。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6預算 115預算 115差異 115比例
01 人員維持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人事費811,099千元,其內容
如下:
1.法定編制人員待遇548,959千元,係職員530人
 之薪俸、加給等。
2.技工及工友待遇5,000千元,係駕駛11人及工
 友4人之工餉、加給等。
3.獎金113,784千元,係考績獎金及年終工作獎
 金等。
4.其他給與7,520千元,係休假補助及員工因公
 傷殘死亡慰問金等。
5.加班費49,808千元,係加班費及未休假加班費
 等。
6.退休離職儲金39,647千元,係現職人員依法應
 提撥之退休、離職儲金等。
7.保險46,381千元,係現職人員依法應提撥之公
 、勞、健保費等。
811,099,000 786,162,000 24,937,000 3.17%
1000 人事費 811,099,000 786,162,000 24,937,000 3.17%
1015 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548,959,000 535,929,000 13,030,000 2.43%
1025 技工及工友待遇 5,000,000 5,000,000 0 0.00%
1030 獎金 113,784,000 108,458,000 5,326,000 4.91%
1035 其他給與 7,520,000 7,092,000 428,000 6.03%
1040 加班費 49,808,000 46,968,000 2,840,000 6.05%
1050 退休離職儲金 39,647,000 38,024,000 1,623,000 4.27%
1055 保險 46,381,000 44,691,000 1,690,000 3.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