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116-臺灣士林地方檢察署單位預算案-單位預算案第29頁
預算機關
臺灣士林地方檢察署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579,107,000 元()
計畫內容
本計畫係本署各科室辦理一般行政之經常性工作業務。  
預期成果
預期可以完成所有工作,並求迅速正確,提高工作效率。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6預算 115預算 115差異 115比例
01 人員維持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人事費540,910千元,其內容
如下: 
1.法定編制人員待遇361,984千元,係職員310人
 之薪俸、加給等。
2.技工及工友待遇4,201千元,係駕駛11人及工
 友4人之工餉、加給等。
3.獎金84,152千元,係考績獎金、年終工作獎金
 及獎章之獎勵金等。
4.其他給與4,505千元,係休假補助。
5.加班費29,719千元,係加班費及未休假加班費
 等。
6.退休離職儲金26,297千元,係現職人員依法應
 提撥之退休、離職儲金等。
7.保險30,052千元,係現職人員依法應提撥之公
 、勞、健保費等。
540,910,000 516,502,000 24,408,000 4.73%
1000 人事費 540,910,000 516,502,000 24,408,000 4.73%
1015 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361,984,000 358,384,000 3,600,000 1.00%
1025 技工及工友待遇 4,201,000 4,100,000 101,000 2.46%
1030 獎金 84,152,000 73,050,000 11,102,000 15.20%
1035 其他給與 4,505,000 4,300,000 205,000 4.77%
1040 加班費 29,719,000 25,868,000 3,851,000 14.89%
1050 退休離職儲金 26,297,000 23,450,000 2,847,000 12.14%
1055 保險 30,052,000 27,350,000 2,702,000 9.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