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116-最高檢察署單位預算案-單位預算案第20頁
預算機關
最高檢察署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152,011,000 元()
計畫內容
本計畫依法定程序及業務職掌辦理總務、人事、會計、統 計、政風等事務,以及加強資訊、財物、車輛與工友等管 理,上訴案件彙編及辦公廳舍維護。  
預期成果
有效執行內部控制及管理,支援檢察業務之順利進行。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6預算 115預算 115差異 115比例
01 人員維持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人事費135,812千元,其內容
如下:
1.政務人員待遇3,952千元,係檢察總長1人之薪
 俸及加給。
2.法定編制人員待遇83,671千元,係職員72人之
 薪俸、加給等。〈包括停止辦案檢察官2人之
 待遇4,308千元〉
3.技工及工友待遇1,836千元,係駕駛6人及工友
 3人之工餉、加給等。
4.獎金19,517千元,係考績獎金、年終工作獎金
 及獎章之獎勵金等。〈包括停止辦案檢察官2
 人之年終工作獎金539千元〉
5.其他給與724千元,係休假補助及員工因公傷
 殘死亡慰問金等。
6.加班費12,996千元,係加班費及未休假加班費
 等。
7.退休離職儲金6,545千元,係現職人員依法應
 提撥之退休、離職儲金等。
8.保險6,571千元,係現職人員依法應提撥之公
 、勞、健保費等。
135,812,000 135,812,000 0 0.00%
1000 人事費 135,812,000 135,812,000 0 0.00%
1010 政務人員待遇 3,952,000 3,952,000 0 0.00%
1015 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83,671,000 84,880,000 -1,209,000 -1.42%
1025 技工及工友待遇 1,836,000 1,836,000 0 0.00%
1030 獎金 19,517,000 20,050,000 -533,000 -2.66%
1035 其他給與 724,000 740,000 -16,000 -2.16%
1040 加班費 12,996,000 10,822,000 2,174,000 20.09%
1050 退休離職儲金 6,545,000 6,616,000 -71,000 -1.07%
1055 保險 6,571,000 6,916,000 -345,000 -4.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