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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116-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單位預算案-單位預算案第45頁
預算機關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850,000,000 元()
計畫內容
辦理司法院所屬機關遷建華山司法園區新興房屋建築計畫 。  
預期成果
辦理司法院所屬機關遷建華山司法園區新興房屋建築計畫 ,以調整、改善辦公環境,提供民眾優良、便利之洽公及 訴訟環境。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6預算 115預算 115差異 115比例
01 擴遷建辦公廳舍計畫 1.臺灣臺北地方法院辦理司法院所屬機關遷建華
 山司法園區新興房屋建築計畫總經費25,795,3
 89千元,分19年辦理,105年至115年度已編列
 1,775,750千元,本年度續編第12年經費850,0
 00千元(包括公共藝術設置費0千元),尚待編
 列23,169,639千元。
2.司法院所屬機關遷建華山司法園區新興房屋建
 築計畫工程管理費按直接工程成本提列0.38%
 ,計78,841千元(本年度編列4,500千元),
 係依中央政府各機關工程管理費支用要點規定
 估算,並配合工程結算總價覈實於得提列數額
 內執行。
850,000,000 270,000,000 580,000,000 214.81%
3000 設備及投資 850,000,000 270,000,000 580,000,000 214.81%
3010 房屋建築及設備費 850,000,000 270,000,000 580,000,000 214.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