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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116-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單位預算案-單位預算案第35頁
預算機關
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1,839,724,000 元()
計畫內容
遷建辦公廳室新興房屋建築計畫。  
預期成果
疏解辦公廳室擁擠現象,提升服務品質。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6預算 115預算 115差異 115比例
01 擴遷建辦公廳舍計畫 1.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遷建辦公廳室新興房屋
 建築計畫總經費4,177,078千元,分9年辦理,
 110至115年度已編列1,132,555千元,本年度
 續編第7年經費1,839,724千元(包括公共藝術
 設置費0千元),尚待編列1,204,799千元。
2.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遷建辦公廳室新興房屋
 建築計畫工程管理費按直接工程成本提列0.38
 %,計12,729千元(本年度編列2,362千元)
 ,係依中央政府各機關工程管理費支用要點規
 定估算,並配合工程結算總價覈實於得提列數
 額內執行。
1,839,724,000 1,069,890,000 769,834,000 71.95%
3000 設備及投資 1,839,724,000 1,069,890,000 769,834,000 71.95%
3010 房屋建築及設備費 1,839,724,000 1,069,890,000 769,834,000 71.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