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116-臺中高等行政法院單位預算案-單位預算案第33頁
預算機關
臺中高等行政法院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6,660,000 元()
計畫內容
辦理與行政訴訟審判等活動有關之業務。  
預期成果
辦理行政訴訟審判業務,本年度預定辦理10,800件,其中 高等行政訴訟庭1,000件、地方行政訴訟庭9,800件,依施 政計畫預定進度,按期完成。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6預算 115預算 115差異 115比例
01 辦理高等行政訴訟庭業務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3,935千元,其內容如下:
1.業務費2,835千元,包括:
 (1)通訊費701千元,包括:
   <1>電話等通信費226千元。
   <2>郵資費475千元。
 (2)按日按件計資酬金252千元,包括:
   <1>特約通譯報酬20千元。
   <2>行政訴訟案件鑑定費39千元。
   <3>調解報酬193千元。
 (3)物品897千元,包括:
   <1>公務用文具用品紙張等經費155千元。
   <2>法律圖書購置費600千元。
   <3>辦理公務所需報表、色帶、碳粉、錄音
     、錄影等耗材費104千元。
   <4>辦理法學研討會經費38千元。
 (4)一般事務費651千元,包括:
   <1>電子卷證委外掃描經費540千元。
   <2>各類書表等印製費63千元。
   <3>提解出庭應訊被告誤餐費及開庭逾時誤
     餐費48千元。
 (5)國內旅費334千元,包括:
   <1>行政訴訟事件出外調查證據旅費69千元
     。
   <2>行政訴訟事件證人、鑑定人旅費59千元
     。
   <3>行政訴訟事件法警押解人犯旅費13千元
     。
   <4>特約通譯旅費19千元。
   <5>調解委員旅費174千元。
2.設備及投資1,100千元,係購置不斷電系統等
 機械設備費。
3,935,000 2,835,000 1,100,000 38.80%
2000 業務費 2,835,000 2,835,000 0 0.00%
2009 通訊費 701,000 701,000 0 0.00%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252,000 312,000 -60,000 -19.23%
2051 物品 897,000 897,000 0 0.00%
2054 一般事務費 651,000 591,000 60,000 10.15%
2072 國內旅費 334,000 334,000 0 0.00%
3000 設備及投資 1,100,000
3020 機械設備費 1,100,000